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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讨债人,你可长点心吧!

2018-01-02 龚俊峰 法律实务讲座

传播分享正能量 引导维权新时代--法律实务讲座


各位讨债人:

        你们好!


商业是有风险的,我们在商业的往来中,一定要把控风险,不要轻易的把货给别人,也不要轻易的把钱借出去,也不要没有凭据干活,不然风险只能自己承担。你说呢?


很多当事人给别人送货,虽然有送货单,但有的送货单根本没有对方的签名,有的虽有签名但不是老板本人签名,有的虽有老板本人签名但没有老板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址),即便有了这些,明知道老板不给结账,依然决然的赊账,到最后对方确实是不给钱,一拖又拖,一年两年,还不起诉。等起诉的时候发现短信不回、电话不接、微信拉黑。



很多当事人借钱给别人,因为是朋友关系不写借条,有的当事人虽然写了借条但不规范,有的当事人借给别人钱直接给现金而不转账;有的是微信转账但不知道微信作为证据需要具备的条件;有的是支付宝转账但没有做好证据保存;因此,无论是什么样的借款,都需要证明三点:一是需要证明你们的身份,二是需要证明你们是借贷关系,三是证明你将借款具体数额支付给对方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对方已经收到借款了。

很多当事人给入职,无劳动合同。平时也没有固定证据,到了要账的时候什么证据都没有。导致维权困难。但凡是没有签订合同的,都要平时多收集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1)、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4)、录音、录像、照片(5)微信、短信、电子邮件(6)、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

很多当事人给别人施工,虽然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但遇到增项一般都没有另行签订合同,工期结束后导致打嘴仗,因为增项的价格是多少,增了什么项多少平或者多少件。因此,关于增项一定要另行约定,白纸黑子固定好,以免发生纠纷,维权复杂且较难。


如此等等!但我还是要告诫所有的即将成为债权人的人或者叫做讨债人。发生商业往来,需要看对方的履行能力。必要时一定要有担保人或财产担保。我并没有责备大家的意思,只是提醒大家2018年,要理智经商,有风险意识。遇到事情先咨询律师后做决定,而不是事情发生了才咨询律师,法律的作用在于预防风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凡事预则立。


2018年,希望大家都能事业顺心、工作顺心、婚姻顺心、爱情顺心、家庭顺心、总之,事事顺心。


龚俊峰律师

         2018年1月2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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