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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起律师开庭需穿律师袍吗?原被告及其他人员应当怎样着装?

2016-04-17 龚俊峰 法律实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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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该规则根据2015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决定》(法释〔2016〕7号)修正。本规则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着正装:


  (一)没有职业着装规定;

  (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三)所在单位系案件当事人。

  非履行职务的出庭人员及旁听人员,应当文明着装。


       本条来看明确了针对群体的不同,着装也不同(1)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也就是说法官要穿法官袍;检察院人员应穿职业装;律师应当穿律师袍。(2)没有职业着装规定的应着正装。包括三种情形:①没有职业着装规定 ②侦查人员出庭作证③所在单位系案件当事人。(3)非履行职务的出庭人员及旁听人员,应当文明着装。


        2015年8月1日起,北京将试点律师出庭统一着装、佩戴律师出庭徽章。其实,律师身穿律师袍出庭并不是新话题,早在2003年开始施行的《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便明文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身穿律师出庭服装。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规定几乎成为“僵尸条款”。


    即将于2016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明确回应了北京的相关规定,也预示着在该规则实施后,律师应当按照《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着律师袍出庭,否则会受到相应惩戒。在本规则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处罚措施:即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应当予以警告;对不听警告的,予以训诫;对训诫无效的,责令其退出法庭;对拒不退出法庭的,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同时对于律师来说,还可以采取本规则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即律师违反本规则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通报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龚俊峰律师认为自2016年5月1日起,律师应当按照本规则着律师袍开庭,否则可能会受到❶警告❷训诫❸责令退出法庭。

    

       2016年5月3号,开庭记得携带律师袍哟!北京市律师协会下发《关于在试点法院推行律师参加法庭开庭审理统一着装的通知》:北京律师在知识产权法院、东城法院等法院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开庭审理活动,必须统一着出庭服装,佩戴律师徽章。律师应当在进入法庭之前着出庭服装完毕,走出法庭之后方可换装。法院为律师换装提供更衣室。律师协会在法院常备若干律师袍和领巾、徽章,供因故没有携带律师袍或者领巾、徽章的律师借用;律师用完应当当日归还。北京律协人性化的安排,使得一些没有律师袍的或由于其他原因没能携带律师袍的律师有了便捷的方式。龚俊峰律师希望各法院积极为当事人准备好换衣室和休息场所,希望各省律协像北京律协一样在各个法院投放一定数量的律师出庭服装,律师徽章及领巾。以备特殊情况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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