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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不是一场鱿鱼游戏

刘源涌 申同律师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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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飞热播剧《鱿鱼游戏》,胜者生,败者死,直至决出最后的优胜者,由优胜者领取全部由败者牺牲而换取的巨额奖金。
诉讼在很多人眼里,就是一场鱿鱼游戏。非胜即败,非赢即输,非白即黑,以至于很多律师,也基于此认识,想尽办法在法庭上拼到你死我活
这对吗?能律师也想的很简单:当事人喜欢,律师照办。
最近代理了一个自诉案件,经过了庭审,还未判决。
我代理被告人,称她为S。
S被起诉的罪名是诽谤罪。几年前S与前单位解约,不欢而散,加之与前同事之间矛盾较深,S独立从业后发展也不错,双方形成了竞争关系,历经数年暗暗较量,直至S在网络空间恶意留言,被前单位截取后存证。前单位法人委托律师起诉到法院,要求S承担诽谤罪的刑事责任。
我看了S收到的自诉状和证据,分析不构成诽谤罪,做好了庭前准备工作,代理S参与了刑事庭审。

庭前辅导

庭前,我给S做了几项辅导安排,帮助她对案件建立了正确认识。
一、统计无罪辩护数据,给S安全感
我给S出示了一份数据,本地最近三年的诽谤罪自诉案件,加上被法院裁定不受理的,败诉率在85%以上,也就是说,只从概率学角度,S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非常低。
二、完善答辩意见,平息S的激动情绪
因为自诉状罗列了S诸多“罪行”,指控的事实引起了S的强烈不满。S一方面为了反击,答辩意见写了满满几页。这些答辩意见有非常多的不必要的情绪化表达,很多回应也反而印证了“罪行”成立的合理性。另一方面,S又特别担心,对方的主动起诉好像准备充足、自信满满。
除了法律风险,情绪化地表达非常不利于庭审的有序进行,能预见的是,法官的法槌会不断敲响,双方的情绪会当场爆发。我一再向S强调的一件事是,法庭不处理情绪问题,只处理法律问题,法庭上情绪的宣泄只会适得其反
此外,起诉是单方面的表达,法庭审理的是双方表达,起诉看似是主动,但不代表被告就是被动,我们依然可以行动起来,主动为自己申辩。
三、帮助S度过难关,鼓励她树立对未来的信心
从来没有被起诉过,还是刑事案件,这件事给S的生活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
S来上海工作,前单位是她第一家任职的工作单位,她一度发展特别好,后来因为人事变动,自己遭遇了一些不公正待遇,S一度陷入抑郁。离职后,S从零开始,自建工作室,发展的也是有声有色。但因为都是同行,抬头不见低头见,S说她始终摆脱不了前单位对她的影响,并且一直遭受打压。2018年底,产后抑郁加上生意萧条,S有尝试过自杀。2020年双方矛盾加剧,S开始反击,后被前单位起诉。
律师代理实则是陪伴客户走过一段生命的特殊旅程。绝大多数委托人都是第一次涉诉,尤其刑事案件,公诉案件委托人面对的是国家办案机关,自诉案件委托人面对的也是专业律师和从来只在电视里见过的庄严的法庭。律师不能忽略一件诉讼案件给当事人造成的巨大心理压力。
我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案件以外,我也尽可能多地去了解她的家庭、她的生活状态。她说最近唯一让她能感觉状态有好转的事情就是健身,健身时结识了一些朋友,收到朋友的关切会感觉好一些,我说能看出来你的身体状态非常好,只是精神上有些疲惫,坚持健身对情绪的改善会非常大,应该坚持下去。我建议她除了健身以外,多陪陪家人,多和家人待在一起,家人能给自己带来温暖和庇护,在遭受“攻击”时,家是最治愈的港湾。
我还询问了她公司的经营情况,她在高峰期一人开了三家工作室,成本压力、管理压力都非常大,我建议她适当的做小做精,缩减成本,工作是一部分,给自己的生活也要留足空间。
我跟S说,你是一个来上海创业的单亲妈妈,就这一点,你就是赢家,未来会赢得更多。
庭审前,我逐项与S核对了证据,完备了质证意见。

庭审意外

庭审当天,总体顺利,也发生了一些预料以外的事情。
双方陈述补充了事实后,在发问环节,对方律师第一次发问就充满了攻击性,S直接被点燃了,回答时情绪反应很大。对方律师准备了十多个问题,在接下来的发问过程中,一直是挑衅、攻击、不屑甚至于不齿的态度。法官多次敲响法槌,先是警告律师法庭不是激化矛盾的地方,最终制止了对方律师的发问。
我事先提醒过S,庭审时对方提出事实、列举证据时,攻击性和敏感程度预计会远高于自诉状所述内容,一定要保证自己情绪稳定,但经过一轮发问,S显然已经情绪崩溃。
在接下来的的质证环节和辩论环节,S一直是焦虑和恐慌的状态,站在被告人席,眼泪不止。
作为她的律师,我发表了辩护意见如下:
尊敬的法庭:
上海申同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S委托,指派刘源涌律师作为其诽谤罪一案的辩护人,参加此次庭审。现发表如下律师意见,请法庭给予考虑:
被告人S不构成诽谤罪。
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且要求情节严重。
本案中,可以证明是被告人发表的内容中,很难被认定为捏造事实,多为客观存在或者无法证明是否客观存在的事实。被告人因在职场遭遇打击,把微博当做树洞发表自己的心路历程,并为防止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主动将内容隐藏,几乎没有任何转发量,截至本案审理中,相应内容均已全部删除。
自诉人提交的材料,多数为双方个人之间的交流记录,而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信息,明显不符合诽谤罪的客观条件。
被告人之所为既无捏造事实之情节,也无散布传播之行为,未达到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之程度。自诉人亦未能就被告人的言论对其本人造成的影响或后果提供任何相关证据、作出任何证明。
被告人就工作与自诉人之间产生的纠纷,给被告人带来了巨大困扰,被告人多次找到自诉人希望和解,但自诉方拒绝沟通,反而借法律名义,给被告人寄匿名信、发律师函、直到提起自诉,给被告人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情感伤害,严重影响到了被告人的工作和生活。
自诉人作为大型教育机构的管理者,名下多个企业,拥有着被告人不具备的社会资源和能力。被告人是在上海闯荡的外乡人,也是一位单亲妈妈,原先在企业上班,现在也是一名创业者。自诉人试图利用其社会地位和公司优势地位联合员工、聘请专业律师对被告人进行打击报复,却从不主动站出来解决实质矛盾,一纸诉状诉诸法律要求被告人承担牢狱之灾,在庭审过程中轮番言语攻击被告人,这也只是他作为中国公民的法律权利,道德层面我们不作评价。
最重要的是,律师在法庭上代表S,为其不当言论向自诉人道歉。被告人已经主动删除全部留言,也已经深深认识到,放下是一种智慧
综上,希望法庭判决被告人无罪。同时我作为辩护律师,更希望双方之间所有的恶意能够化解,希望社会给女性更多包容和理解,给她们情绪发泄的窗口,给她们发展闯荡的勇气,而不是给她们戴一副手铐
谢谢法庭。

庭后感悟

我希望能给予我的当事人足够的支持,而非盲目的支持。律师如果工具化,没有自己的客观立场,官司输赢过后,会输尽自己的职业认可。
我相信,如果没有对方律师在法庭上的“激情”展示,S已经做好了公开致歉的准备,与前单位握手言和。S在庭审后陷入了情绪波动,前两天,在我的劝说下,S去往法院重新做了笔录,向法庭承诺不再激化矛盾,希望她历经这次诉讼,能重新获得平静。
诉讼不是一场游戏,诉讼有胜有负,但也有可能双赢或双输。律师要做被撕裂的社会关系的修复者,如果只是在伤口上撒一道法律或道德的盐巴,那就推卸掉了自己肩负的社会责任。
Peace & Love.


作者:刘源涌律师

申同所合伙人

刑事业务部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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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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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自由 互相成就 一起变老



编辑 & 排版:麻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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