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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亿+900万,他从抗拒到全部交齐......

广东监狱
2024-12-15


“警官,我的罚金和民事赔偿全部交完了,感觉心里踏实多了,也轻松多了!感谢你们的教育,更感谢监狱的普法,让我学习法律、懂得法律、理解法律。”


听完服刑人员林某兴高采烈的报告后,专管民警也由衷替他感到高兴,这不仅是因为林某前后的改造变化,更让民警欣慰的是,林某通过普法教育和法律学习,终于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法规去规划自己的将来。


正如专管民警所说,服刑人员的普法教育,不仅是宣传“文本法”,更要注重培养服刑人员的“内心法”



“1.66亿”、“900万”、“晴天霹雳”、“天文数字”......

“教育”、“帮助”、“启发”、“根源”......

“赎罪”、“缴纳”、“全部交齐”、“有目标”、“有盼头”......



这些在阳春监狱服刑人员林某写给监狱民警的信——《交罚金的心理历程》中提到的词语,背后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



原来,阳春监狱服刑人员林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入狱,并被处以罚金人民币1.66亿元和民事赔偿900万元


刚入狱时,林某无法接受法院的巨额罚金和赔偿判处,在改造中时常出现消极心态和一定程度的软对抗心理,多次透露出不想缴纳罚金的想法。


专管民警在掌握、了解情况后,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中“不积极退赃、协助追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不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会对林某减刑产生影响为切入点,对林某进行了谈话教育,使林某第一次认识到了缴纳罚金和履行民事赔偿的重要性。


此后,林某萌生了缴纳罚金和履行民事赔偿的想法,但在与家人的亲情通话中,林某的妻子却非常不理解,这也导致林某在日常服刑改造中时常表现得闷闷不乐。


专管民警了解后,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53 条规定中“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与林某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结合以往不履行财产刑罪犯刑满释放后依法强制追缴的案例,明确告知了林某不依法履行罚金和民事赔偿对其生活造成的影响,使林某认识到了强制追缴的法律威力。


经过监狱民警多次深入普法,林某深刻认识自身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多次在与家人的沟通中提到想在刑满释放后正常回归社会,成为合法公民,并向家人说明不缴纳罚金和履行民事赔偿义务会影响重新回归社会的工作、生活等情况。


最终,在林某的多次努力沟通下,家人积极配合法院拍卖了其名下的所有资产和家人的资产,最终全部缴齐了罚金和民事赔偿款项。



收到法院寄来的缴纳凭证后,林某情绪激动,他说:“过去,我时常在‘值’与‘不值’之间反复衡量,一开始不想交罚金,但是在改造的过程中,我更加懂得法律、敬畏法律,也深刻地认识到,我犯罪的根源,就是‘法律观念淡薄’,更觉得自己不想履行法律义务的无知!刑满释放后,哪怕赚不到这么多钱,但我心里踏实,无愧家人无愧社会!”



以涉及罚金、没收财产、退赃追赔等内容为切入点,阳春监狱结合服刑人员不愿不想履行财产性判项义务、少缴交罚金等情况,通过法律宣讲、政策宣传、法理宣读等形式,严格依法教育、引导服刑人员提高法治思维,正确认识缴纳罚金、民事赔偿的法定意义,做“法律明白人”,不断提升服刑人员财产性判项履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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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阳春监狱编辑 | 小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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