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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2015-05-10 鲤城检察

近日,鲤城区检察院荣获由共青团中央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多家单位共同组织评选的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成为本届全省检察系统唯二,全市检察系统唯一获得该荣誉的集体

鲤城区检察院现有干警76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46人,占全院人数60.5%,均为本科以上学历。10名院领导中40周岁以下有2名,占院领导人数的五分之一。自2002年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以来,该院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创建活动内容,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持续打造优质检察服务品牌,十多年来,获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组织奖、全国青年文明号等国家级、省级各项荣誉表彰二十余次。

一是搭平台,严要求,规范司法行为。该院坚持“在实践中锻炼、在实践中提升”的理念,将所有新入职的青年干警全部安排到一线办案部门工作,帮助他们迅速熟悉和理解检察工作,并在实践中对干警的办案质量细抓严把,练好干警扎实基本功和规范司法的良好习惯。2013年-2014年,该院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0件3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万余元;批准和决定逮捕612件910人,提起公诉1198件1520人,实现连续十年无错案。十年“涉检零信访”的良好纪录得到泉州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被福建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省政法委《法制今报》等刊物宣传报道。

二是给舞台,激活力,提升服务水平。在做好本职的同时,该院通过创新活动载体,给青年干警提供发挥的舞台,激发年轻队伍活力,丰富检察队伍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组建青年宣讲服务队,以“巡回检察开放日”、“巡回警示教育”、 “法律四进”等服务活动为平台,选派优秀青年干警担任法制宣传解说员、法制讲座宣讲员,为群众现场释法说理;深化“检察官进社区”工作,派出以青年检察官为主的检察官队伍下驻社区,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设立全省检察机关首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工作室,开展心理辅导30余人次,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摆脱阴影、治疗创伤、重归社会,恢复对生活的希望;建立集“非羁押诉讼帮教、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三位一体的帮教基地,由青年检察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帮教,目前顺利完成23名未成年人的非羁押诉讼及社区矫正衔接工作。以上工作均得到《福建日报》、《泉州晚报》以及泉州电视台等媒体的关注和报道。

三是帮站台,传帮带,注重队伍建设。该院重视青年干警的培养、锻炼工作,针对培养锻炼青年干警工作出台多项制度,有效促进青年干警迅速成长。领导带头一线办案、靠前指挥、重大疑难案件勇于担当,2013年-2014年,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检委直接办案、出庭支持公诉共计63起85人,接待来访群众,开展释法说理150余人次。建立青年干警旁听检委会工作制度,使青年干警得以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和办理,在实践锻炼中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公诉人文书大赛等活动,提升青年骨干案件分析能力、文书制作能力,着力培养优秀公诉人;举办青年干警辩论赛、公诉人论辩赛等比赛,由院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参与活动组织以及赛事点评,有针对性地帮助干警提升能力水平;重视对优秀人才的选任,注重搭建公平竞争平台,变相马为赛马,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氛围,2012年至今共任命35岁以下检察官28人,中层副职4人,在竞争中为有能力的青年干警留出机会和空间。

这就是我们年轻的检察队伍,他们青春的脸庞写满了秉公执法、勤政为民;

这就是我们优秀的检察队伍,他们用炙热的青春为国泰民安献唱;

这就是我们坚强的检察队伍,他们用行动和热情翱翔在法制建设的蔚蓝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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