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杀特朗普:思想言论的竞争秩序与科技巨头的内容警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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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6日冲击国会山的“事变”之后,美国各大社交平台和科技公司迅速采取应对措施:推特和脸书将特朗普总统本人以及其支持者的账号永久封杀。这让大量人员流入了号称“没有审查”的社交平台Parler。但是,在谷歌、苹果、亚马逊等互联网寡头的联合“绞杀”下,Parler丧失其主要程序分发渠道与服务提供商,目前尚未恢复。
大科技公司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人们试图把问题归结到其所谓巨大的“社会权力”上。大平台的联合行动对世界上最有权势者瞬间“噤声”的力量展示,引起全球范围内的担忧和警惕。连对特朗普总统甚少有好感的德国总理默克尔,都发表声明称对推特删除其账号的行为表示担忧。但是,科技大媒体的“霸权”这一印象本身,就值得分析和质疑。
「“思想”的竞争秩序:言论市场正在发生真实且深层次的变化」
诸多分析家痛感美国的社交媒体被所谓“建制派”舆论所控制,偏向“一种声音”(即反对特朗普、维护既得利益)。但当我们将观察的视角拉长,就会发现,世界传媒发展的大趋势是旧有的机构化媒体——如电视台、大报、广播电台——逐渐丧失控制和主导力。
与十几年前的世界相比,当今英文世界的舆论无疑是更丰富、更嘈杂、也更加分散了。今天被大家痛斥的科技大平台,是媒体市场高度集中这一格局的挑战者。在互联网带来具有全球效应的搅局者之前,美国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媒体和出版机构高度集中在几家大的广播电视机构和媒体手中。地方信息渠道的影响力很难越过州甚至城市,这也导致全国议题和地方议题具有明确的分界线。即便是以“反叛”著称的茶党电台主播拉什·林堡,也不能从根本上撼动大传媒在公共舆论上的统治力。
谷歌和脸书这类平台的飞速发展,首先是提高了信息市场的竞争程度,并且严重打击了传统大媒体在广告等收入上的优势地位。任何针对科技平台“过分集中和强大的社会权力”的讨论,都必须放到这个背景下考虑。特朗普是推特时代的产物——也因此推特的封号对他的影响力造成了致命打击。在前推特时代,像他这样单枪匹马以一人军队之姿和传媒巨头对抗是不可想象之事。如果美国的言论市场有所谓“垄断”问题,那么社交媒体兴起前只会比当下更为严重,但从未有人在没有社交媒体的时代如此担忧美国的言论自由问题,这种关切点的转移本身就是言论市场变化的症候之一。
互联网时代信息交换的“民主化”,确实给言论保护在社会和司法上的平衡提出了新的难题。反对特朗普总统的美国进步派人士,并没有因为推特和脸书的行动表现出多大好感。Reddit前首席执行官鲍康如(Ellen Pao)在冲击国会事变后迅速发视频,指责“推特和脸书手上沾满了鲜血。”这一指控,并非孤立的声音:进步派人士早就对社交媒体没有对各种阴谋论、“假新闻”、“仇恨言论”的扩散进行足够管控感到不满。他们认为,脸书和推特助长了特朗普招牌的民粹主义甚至白人种族主义这四年多的兴起,手握言论生杀大权的科技公司出于商业考虑却对此不闻不问。
从法律上来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确为政府限制言论表达设置了相当强的限制。和一般论者所熟知的“明显且即刻的危险”(clear and present danger)原则不同,现代的裁判标准一般称为“即刻的不法行为”(imminent lawless action),它要求政府对言论的限制必须确保言论表达煽动了指向确凿、即时的不法行为,且该不法行为的发生具有较高的可能性。美国宪法也并不保护表达出“真正威胁”(true threat)的言论,所以FBI在近期逮捕并起诉了想要“清洗”共和党议员的德克萨斯男子。但从中我们也不难看出, “言论自由”在美国宪法中从来不是一种绝对和不加限制的权利。美国围绕第一修正案体系所产生的司法实践,是在放任有害表达对社会造成的伤害和限制表达对社会公益之伤害之间进行权衡,并大幅倾向于后一种考虑的结果。
但是,科技进步使得制造和传播言论并增幅影响力的成本无限降低。许多在传统舆论意义上的“无权者”,如今拥有建立动员网络和进行组织连结的趁手工具。《纽约时报》最新报道揭露出,早在国会冲击案之前几周,心怀不满的暴动组织者就已经通过互联网平台筹集资金和武器,为可能的行动做准备。冲击国会山的群众来自美国各地,从冰天雪地的阿拉斯加到远在太平洋的夏威夷。在没有现代互联网技术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如此快速且大规模的动员而不引起执法部门的干预,难度非常之高。
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言论的低成本,也使得大规模操纵舆论的门槛显著降低,恶化“思想的自由市场”的竞争秩序。各类机器人和冒充账号可以将本来在舆论场边缘的信息瞬间放大,并制造持续的困扰。以另一个饱受争议的宪法修正案——第二修正案为例子进行比照,可以更明显的说明这一困境。当第二修正案通过时,北美大部分人生活在低密度农村,其所配备的枪支也是操作困难、发射频率低的肯塔基长步枪。那么,持枪权在1789年的社会后果,与人口密度极高、大威力自动武器普及的2020年的后果,自然也是完全不同的。人们对社交媒体的恶感,并不仅仅出自自由派变得比以前“不宽容”,或更难以接受他们所不愿意去认真理解的“对面”的声音,而是言论表达的不同社会后果之间的平衡正在发生真实且深层次的变化。
反对科技媒体“放任自流”的声音,体现为来自专业群体和进步派人士的不满并不应该奇怪。毕竟传统媒体流失影响力的后果,本来就更多由它们承担。他们也因此更容易对自己的竞争者——大科技平台——可能的社会恶果有更敏感和夸张的反应。如果以他们的抱怨作为标杆的话,现在所有主流科技平台的“言论负责度”都远远不合格:封杀特朗普及其拥趸不是错了,而是太迟、太晚、太少。
「内容的“警察权”:与其说是平台“滥用权力”,不如说是社会情绪表达」
资本确实冷血,但和保守派人士所担忧的冷血方向并不一致:大科技平台的商业模型,天然使得他们对封杀账号并无太大兴趣。只有更激烈的争吵、更极端的表达,才能带来更多点击和流量。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来说,现代反垄断理论早就不在单纯用市场占有率来衡量一家公司的“市场权力”(Market Power)。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会综合考虑潜在竞争者的进入门槛,和相似市场的替代难度。如果社交媒体严苛的审查策略伤害了用户的感情,“用脚投票”——正如Parler昙花一现的繁荣、“电报”剧增的用户数所证明的那样——永远是对其最后、最有效的制约。在宣布封锁特朗普账号的第二天,推特和脸书的股价都有超过6%的跌幅——资本市场的无情逻辑,本身就是对互联网公司限制言论的制衡。我们可以哀叹这种流量导向的增长狂热导致公共言说的质量下降,可却无法否认它促成了声音在数量和种类上的繁荣。
当然,这一对市场机制的信任自然不是无条件的:相对于推特和脸书这样的终端内容平台,苹果和谷歌的程序分发平台显然有更高的市场权力,而亚马逊的AWS服务则更是在数据托管上近乎一枝独秀。Parler也的确针对亚马逊终止合约提出了反垄断诉讼。因此,对于市场权力的担忧,的确值得更仔细地探讨。
但是,最终让Parler陷入停运境地的,不是个别大平台的决策,而是数字服务市场近乎一致的“封杀”,这与其说体现了某些大科技平台的“滥用权力”,不如说是某种共识性的社会情绪表达,也正是当年托克维尔和密尔反复表达过的担忧,即在民主时代,群众中一致的情绪和僵化的风俗或会导向社会的而非政治的不宽容。——这显然超出了对科技公司批判的范畴,是个无关乎时代和具体议题的永恒争论。它早于作为一种技术现象的社交媒体的诞生,也不会因为社交媒体的兴衰就丧失其重要性。
但是,党派利益和欠考虑的情绪,如今都把矛头指向了当代互联网得以繁荣的法律基石,也即所谓的“230条款”。《联邦通讯法》第230条的所提供的保护,实际上就是说,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包括但不限于ISP、网站、论坛、博客、云服务提供商——不为第三方利用其服务所产生的内容负责。与此同时,该法律还将用户生产内容的“警察权”完全委托给了服务提供商——它们可以选择以何种方式管理自己的服务中产生的内容。
“230条款”的规定,显然是针对互联网产业的特性所制定的。鉴于数字空间的开放性、匿名性和其产生的海量数据,一旦要求平台对其用户生产出的内容负有法律上的连带责任,那么平台将会面临数量多到不可想象的司法诉讼,为了避免争端的发生,平台自然会倾向于最大程度的审查用户发表的内容。另一方面,平台也有能力将符合法律上的言论自由、但其自身判定为不合适的言论进行管控。这是避免任何言论空间沦为“狂野西部”必不可少的基本要素。
「权力的短期默契:数字边疆与地理边疆之间的拉锯战」
在如今这个“分裂之家”的美国,各方人马对230条款的敌意并不难理解。失去传统媒介加成的“信息权威”的进步派人士,想要重获规制权力的欲望自不待言;保守派也同样认为,科技公司站在进步派一边对它们采取了不公平的压制。激烈支持特朗普的共和党参议员乔希·霍利(Josh Hawley)希望修改230条款,对不尊重“中立”的大平台剥夺法律保护。这看似是一个好办法,但同样经不起推敲。毕竟何谓“中立”,本身就是争论不休的政治热点。一旦这一争论从公司和社会层面上升到法律和政治领域,必然演变成漫长且无益的拉锯战。党派所控制的行政监察部门将会对平台的管控措施具有直接发言权,无论它怎么决策,都只会引起更真实的危险和更大的不满——因为和市场中的私人主体不同,政府在一个国家内是只有一家的。
私人所有的数字平台,面对以“中立”和“不公平处置”为由的监察措施所采取的反应,也是可以预期的。最保险的做法,同样会是尽量严格限制而不是放开发言的种类和范围。正如前文所说,法律没有规定、社会也不会要求互联网服务商必须为某一类言论提供发表空间,如若不然,美国当前的“取消文化”(cancel culture)也不会如此兴盛。毕竟,如果事前就阻止某一类言论的发表,那么自然也不存在事后的删帖、封号问题。这样的结局,受损的将会是整个互联网的开放生态。我们有一万个理由,要求并期待大科技平台公司更加负责和公正的疏导其内容生产和分发,然而目前来自左右两端的抱怨和拟议中的“疗治”办法,更可能让事情变得更糟,而不是变得更好。科技公司的首鼠两端,体现的是美国社会本身的分裂。弥合这一分裂,不能单靠某一派系的愿景主导社交媒体的发展,更不能通过给互联网生态自掘坟墓的办法。
当然,即便跳出党派冲动所激发的“言论自由”争议,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互联网生态所面临的其它有待探讨的重大问题。比如说,尽管平台虽然本身不需要为用户发表的内容负责,但平台通过算法所呈现给用户的“推荐”和“趋势”,是否表现了平台的意志?对算法呈现的人工干涉,在何种程度上构成独立的内容生产行为?平台是否要为这种隐藏在算法背后的内容呈现,负担某种法律义务?再比如说,用户对于其在网络上的活动轨迹和内容,在多大程度上拥有所有权?目前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下,用户实际上是以“租借”的方式免费使用大公司的服务和能力,然后将自己产生的数据卖给这些公司用以盈利。这一商业模型在未来会随着隐私权和数据自主意识的觉醒而受到根本挑战吗?
美国的法律通过230条款赋予了互联网公司开拓数字边疆的权力,这未必不像是在西方殖民主义的早期,王家将特许状授予各类去往新大陆和东方的“公司”——印度和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就一度实质扮演着殖民政府的角色。数字空间的发轫期,正好契合了美国“后冷战”霸权的巅峰。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通过互联网的无国界接入,默认了美国大公司对其“网络边疆”具有相当强管辖权,进而间接确认了委托这一权力的美国政府的长臂管辖权。这一默契的权力安排,目前正受到各种挑战。
前文提到,默克尔和欧洲领导人对推特删帖封号的行为表示担忧,绝不出自对特朗普及其支持者的同情。他们所真正剑指的,正是推特和脸书可以越过国家权力对内容进行管控的权力。如今,随着美国霸权的衰退和世界多极化的展开,主权实体收回自身数字空间的司法权、将数字边疆与地理边疆重合的努力愈发兴起——在去年12月欧盟起草了《数字服务法案》和《数字市场法案》。这一野心勃勃的立法,包括试图像监管金融平台那样监管互联网“特大平台”,制造出符合欧盟标准的“分割市场”。通过塑造全欧统一的数字市场监管,欧盟试图确立自身相对于美国科技产业的区域独立性——相比较于对大科技平台“滥用权力、统治世界的”种种夸张设想,我们对国境线在数字空间的冉冉升起这一现实趋势,仍然缺乏足够深入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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