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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 丨 扬州市建立律师行业诚信“红黑榜”制度
诚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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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
黑
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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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扬州市建立律师行业
扬州市坚持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建立律师事务所、律师“红黑榜”发布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提升法律服务工作的公信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壹
明确标准
“红榜”主要发布扬州市级机关部门及以上、市级行业协会及以上认定的有关诚信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重点发布在律师行业或领域内具有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
“黑榜”主要发布《扬州市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所认定的失信行为,重点曝光其中违反律师法律法规规定、社会影响大,具有较强典型性的失信行为。
贰
定期发布
扬州市司法局于每季度初20日前向扬州市文明办、市信用办报送上季度“红黑”名单及有关材料,根据市文明办、市信用办意见,对一般失信行为进行内部通报。
将“黑榜”中严重失信行为以及“红榜”内容,通过扬州市司法行政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定期公示。
叁
动态更新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信用信息进行动态更新,针对失实信息,及时通报扬州市文明办、市信用办,对发布内容进行修改。
对已通报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失信信息,失信主体对失信行为已纠正和整改到位的,由发布单位认定后,在相关曝光栏中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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