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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经国案:双方律师交锋中的对立观点集中分析

2017-11-21 东邪 臧启玉说法治

2017年11月16日上午,江西因拆迁引起的明经国案在赣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明经国委托刘文华律师出庭为辩护人,另一辩护人迟夙生律师因特殊原因未能被法官批准参加庭审。而被明经国锄死的受害人卓宇家属聘请的范卫权律师和邱雯律师以及两名公诉人也参加了庭审。



中间戴眼镜的帅哥就是刘文华律师


卓宇家属聘请的范卫权律师


庭审后,双方律师各自发表了庭审公告,观点对立鲜明。今天我就帮大家整理一下双方的观点。


第一、关于明经国所犯的罪名定性。


刘文华律师坚持认为,明经国犯的是故意伤害罪,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


而范卫权、邱雯两位律师则坚持认为明经国犯的是故意杀人罪。


第二、关于明经国的房屋是否受到强拆。


刘文华律师依据事实认为明经国的房屋确实受到了强拆。


而范卫权、邱雯两律师则否认明经国的房屋受到强拆,针对房屋上的破损,辩解称是挖掘机司机的误操作。


第三、关于被害人卓宇是否有过错。


刘文华律师坚定的认为,卓宇率众侵犯了明经国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卓宇有过错,明经国有防卫的性质。


而范卫权、邱雯两律师则认为,卓宇是职务行为,当时不在拆迁现场,卓宇一点过错也没有。


第四、关于明经国在犯罪后是否有悔罪的情节,是否能减轻处罚。


刘文华律师坚持认为,在庭审中,明经国当庭表态,认罪,对受害人家属表示歉意。


而范卫权、邱雯两律师认为,明经国罪大恶极、手段惨忍,事后没有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慰问和赔偿。


第五、关于对明经国的处理建议。


刘文华律师坚定的认为,明经国有减轻处罚的情节,而且要查清明经国的精神状态和刑事责任能力。


而范卫权、邱雯两律师坚持认为,依法严惩凶手明经国。


以上是双方律师的观点,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看出刘文华律师作为有勇有谋的年轻律师,在庭审中孤军奋战,面对受害人聘请的两名律师和两名公诉人,以一对四,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为明经国竭力辩护,体现了一名执业律师的道德风采。


刘文华律师,是值得我们尊重的律师,他的名字,将会写进中国法治文明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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