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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命悬一线,为何拒绝律师辩护?

律侠普法 2021-01-07





▲劳荣枝案被指控四起刑事案件 当庭不认可部分指控内容。


2020年12月21日,劳荣枝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二十年前,劳荣枝、法子英案震惊全国,两个人先后在南昌、温州、合肥等地连杀七人,法子英还和警方发生激烈枪战。


法子英落网后被判处死刑,而劳荣枝则逃脱后不知踪影,2019年底被捉拿归案。


检察机关指控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犯罪,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劳荣枝不时的摇头、低声哭泣。


她当庭表示对罪名不认可,不认可部分指控,并称自己也是受害者,经常被法子英殴打,是法子英性侵和赚钱的工具,长期受男友法子英威胁而走上犯罪道路,她没有杀人的故意,愿意对受害人家属赔偿。


我们普通人对于劳荣枝的了解都来源于官方媒体,她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在今天的庭审中,劳荣枝诉说了不为人知的细节。


当年的劳荣枝只有21岁,法子英诱骗她停薪留职去挣大钱,逼迫去坐台,以告知她的家人和单位说她卖淫做威胁,帮他做事。


这次庭审,为劳荣枝辩护的是指派的援助律师。


我一向认为,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有可能判死刑的案件、疑难案件,都不要让援助律师介入,而应当聘请有影响力的实力派律师介入辩护。



其实早在2019年底,劳荣枝刚被捕的时候,哥哥劳声桥就第一时间聘请了吴丹红律师,但是公安机关传出来的信息是,劳荣枝拒绝聘请律师为她辩护。


仅从法律素养和执业水平上,我认为吴丹红比较适合为劳荣枝辩护,他既是法学老师,也拥有个人的自媒体。这起重大案件的具体情况,我们不能单单听信官方的一面之辞,更应当听听当事人的律师发出的声音,两方面综合,我们才能获得更真实的信息。


律师的职责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果我们对案件的真实情况不能全面的了解,又怎么能相信判决的公平性呢。


依照检察机关指控的三罪,判决结果毫无悬念,等待劳荣枝的将是最严厉的处罚。在命悬一刻的时候,劳荣枝拒绝律师辩护,难道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我对此表示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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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我的心里还留有几个问题。


1、劳荣枝受过良好教育,又是教师出身,工作稳定,她怎么可能和一个小学文化的社会无业人员法子英走在一起呢,她倒底有没有被法子英诱骗和威胁?


2、劳荣枝倒底有没有直接杀人,在与法子英涉嫌的共同犯罪中,劳荣枝倒底是什么样的角色,是主动参与,还是被胁迫参与?


3、劳荣枝和法子英作案的时候,她主动放走了被害人的老婆,那么,她倒底是一个什么样性格色彩的人物,是人性泯灭,还是心存善良,她真的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吗?


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公检法司各有分工,公安人员、检察人员的职责就是举证证明劳荣枝有罪,得到惩罚,而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努力证明劳荣枝无罪或罪轻,尽可能的维护劳荣枝的合法权益。


法援律师的特殊身份,注定不可能尽职的为劳荣枝辩护,杀一个人容易,但是真实的展示案件真相却是很难,所以,本案不适合法援律师参与,而应当由一个有职业道德的高水平辩护律师参与进来。


我一向认为,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必须在所有犯罪嫌疑人到案的情况下才能开审,否则,法庭进行的只是一场追求结果而不注重案件真相的审判。


我代理一起制造、运输假币案件的申诉,当事人是一名韵达快递员。七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在笔录中都提及一个未到案的人物,警察抓不到人,就匆匆先审理了到案的七名嫌疑人,这起案件,打回、重审,来来回回折腾了四次,最终,我的当事人被判刑十年四个月。判决后,当事人家属开始了漫长的申诉,当事人说他只是快递员,收件的时候根本不知道里面是假币,真正知道是假币的可能是他的同事,就是那个未到案人员。


法子英和劳荣枝为共同犯罪,当年抓捕法子英后,由于共犯劳荣枝没有到案,当年的审判并没有完全还原案件真相,到了今天,也无法查实劳荣枝参与案件的真相。


法律正义包括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法子英和劳荣枝固然有罪,处罚他们是法律的事情,对于广大群众来说,我们想知道的是整个案件的过程和真相。


罪恶深重可以忏悔改过,罪大恶极则是无可宽恕。如果错把罪恶深重当作罪大恶极,草草发落,也是一种社会不公平,既然我们人人都向往正义,那就让正义在更细微的地方真实的展现出来。


臧启玉律师:实力派业务型律师,获律师职业技能大赛第三名,优秀教师、建造师、物业师。擅长分析案件,精于风险预判和证据分析,业务微信18811988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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