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能真正认识上帝么?
巴特(Karl Barth)那一派的新正统神学(Neo-Orthodoxy)和后起的许多现代神学派别都鼓吹一种不合圣经的上帝的“超越性”(transcendence)(也是现在许多神学主流思想,他们固然不会是巴特等非正统神学家完全的跟随者,但基本已经不愿意接受圣经的无误无谬,而采用存在主义式的哲学来建立圣经论,比如何光沪的老师约翰·麦奎利的《基督教神学原理》中的圣经论)。他们想把上帝捧为“高高在上的那一位”“那位超越者”“全然他者”(Wholly Other),虽然用语敬虔,好像是不准人将上帝作为研究对象来把玩,实际却把上帝推向了不可知的领域。上帝最终并不能被人真正认识,不能用人的语言以命题的方式来表述。所以,像“三位一体”“基督神人二性”“基督的代赎”等基督教传统教义不是真的,只是教会一厢情愿地宣告他们对上帝的信心,重点不在真理的对错,而在于对信徒生活实际的影响,“基督教不是教义,而是生命!”(从中就可以看到克尔恺郭尔的存在主义哲学对巴特的影响,又是听似敬虔,实际不合圣经。)
正统的基督教神学却否认这样的观点,而是坚持人可以认识上帝。上帝虽然是超越的(绝非受造物,并和受造物截然不同,比受造物全然伟大,又独立于受造物之外,高居于“天上”[超越受造界的时间、空间],王上8:27;赛40:12-26,66:1;诗90:4),但祂能够借着有限的人类语言(圣经)清楚地启示祂自己。(太11:27;西1:10)我们也已经知道了祂的公义(罗3:26),祂是灵(约4:24),祂爱我们(约3:16)等等。虽然上帝是不可测透的(incomprehensible),我们身为有限的被造物不可能完全认识上帝,或说知道、明白祂的一切(诗145:3;147:5;139:6;139:17;赛55:9),只有上帝完全认识自己(林前2:10-11),人的语言也确实有限。但人对上帝的知识却是真的,上帝既然全然掌权,祂早已预定要向被造物启示祂自己,定意赐给被造物属乎它们那一个层级的知识。我们的知识是因为上帝精心设计过而赐给我们的(俯就我们的有限),虽是上帝那知识泉源的“副本”,不像上帝的知识那样容量无限和精确,但只要和祂的知识不矛盾,就是真知识。
上帝也已经借着自然界清楚地启示祂自己,祂的永能、神性借着自然界明明可知和“人所能知道的”上帝的属性也显明在人心里,甚至人无可推诿(罗1:19-20);祂的恩慈也已经显明出来(徒14:17)。人也其实知道上帝圣洁的道德律,并知道违背道德必会惹动祂的愤怒,招致审判。(罗2:1-6,14-15)人相信上帝是理所当然,不原承认祂就是大逆不道。这都归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普遍启示(general revelation)。
巴刻这样说道:“普遍启示之得名,因这是每一个活在神所造的世界里的人,就会得到的启示。自有人类历史以来,就是这样。神主动地藉着普遍启示,将自己向所有的人类揭露出来,在这种情形下,若仍有人不能感谢创造主,并合宜地事奉祂,就是亏负了这份知识;人若否认拥有这份知识,则是令人不可置信的事。神普世性地向人启示自己的能力,祂是当受赞美的那一位,祂有资格对人的道德行为有一定的要求。正因为我们没有按着已有的启示去事奉神,保罗根据上述这些基础,控诉全人类在神面前是有罪恶、罪咎的(罗1:18-3:19)。”(《简明神学》,更新传道会,p. 7)
如是,我们不但能认识上帝,我们还能清楚地认识到我们与祂处在不正确的关系中(抗拒、反叛祂,而非顺服、赞美、事奉祂),我们有祸了!但祂也清楚地借着圣经将福音和基督启示给我们,向我们指明唯一一条得救之路。(徒4:12)人确实能真正认识上帝,更近一步地说,这个世界和圣经简直是上帝彰显自己荣耀的大舞台,要借着对祂的知识将我们引向祂!(哈2:14)
若水漫海 | 专文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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