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采光瓦,一年夺走七条命!
3月13日,位于玉塘街道长圳社区的贵航品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 3·13高坠事故警示教育视频
10时许,由于公司生产车间房顶破裂,车间主管汤某安排厂里的普工阳某到房顶进行修补。
阳某在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到房顶进行作业。阳某在作业完毕准备从楼顶下去时,不慎踩穿房顶采光瓦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约8米。
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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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画模拟·踩穿采光瓦后坠落
▲ 厂房屋顶
▲ 事发现场
在痛惜生命的逝去的同时
我们要对本起事故的其中一个关键点
(采光瓦)
给予足够的重视
因为,据不完全统计,单2018年我市涉及采光瓦等轻质型材屋顶作业高坠事故就达到7起,造成7人死亡。
采光瓦主要由高性能上膜、强化聚脂和玻璃纤维组成。被广泛用于工业厂房及民用建筑的屋顶、墙面。但由于部分采光瓦的承重力相对弱,特别是长时间使用后,材质老化变色和表面灰尘覆盖,作业人员在屋顶作业时容易误踩、坠落导致事故。
▲ 采光瓦老化后,不易分辨。
▲ 被踩穿的屋顶采光瓦
1、建筑物的采光瓦未安装防护设施;
2、作业人员未经相关培训,未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证;
3、作业人员对高处作业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未穿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4、车间主管安全意识淡薄,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5、事故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缺陷,未对高处危险作业实施审批许可,对相关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
如果企业的安全培训到位
熟知作业的危险和要求
主管汤某就不会随便找个普工上去维修
如果死者阳某对高处作业的危险性认识多一点
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
就不会直接坠落地面
如果采光瓦下有加装防护网
采光瓦被踩穿了,人也不会掉下去
如果…
预防事故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很多,往往只要一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事故就不会发生。同样,安全风险无处不在,不采取管控措施,就会变成隐患、导致事故。
我们需要充分汲取事故教训
采取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1、在采光瓦等轻质型材屋顶上作业属于工厂生产过程中非常规作业,应聘请或者安排具有高处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作业。
2、在采光瓦等轻质型材屋顶作业人员施工前,施工必须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凡棚顶装有采光瓦的建筑物,业主或使用单位必须在采光瓦下加装足够支承力的安全防护网。
4、安装轻质型材板前,应采取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在轻质型材屋面上作业前,需铺设生命线系统,用于系挂安全带的安全绳;在轻质型材屋面上作业时,应搭设临时走道板,不得在轻质型材上行走;轻质型材屋面临边位置,可设立临时栏杆,防止作业人员滑坠。
▲ 生命线系统
▲ 临时走道板
5、施工现场需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工人穿戴好符合国标要求的劳保用品并规范作业。
6、轻质型材屋顶作业的施工人员需按规范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工人进入工地作业时需佩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的登高作业需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需高挂低用,安全绳需系挂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7、工程外包的,要发包给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场施工时,工程发包方需对作业人员提供必要培训并告知作业场所风险,对高处作业人员需检查其高处作业证,未经培训人员严禁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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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小编还有一份高空作业常见隐患清单
及“登高作业十不准”送给大家
记得收藏好哦~
1、安全带不合格,有破损,没有检查标识,如班组有不合格安全带或没有标签的必须及时更换。
2、移动脚手架上工作超过1.8m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高处。
3、堆放材料时,装卸材料时,超过1.8m没有使用防坠落保护。
4、高处作业下方没有设立警示区,或警示区安全范围不足(2倍),以及警示区没有封闭留有缺口。
5、高处作业时安全带没有高挂低用,没有考虑到缓冲带的坠落安全距离。
6、安全带悬挂点不可靠,不牢固,如系挂在钢结构下方,脚手架管边缘等。
7、工具设备在高处没有防坠落保护措施,如使用工具袋或绑扎等措施。
8、交叉作业,下方人员没有得到保护。
9、人员在高处移动时没有做到100%防坠落保护,应使用双钩交替使用。
10、高处作业材料没有及时清理,没有防坠落保护,如使用桶或袋存放松散材料。
11、作业前没有考虑到进出高处作业层的安全通道。
12、所有通道口、消防、电箱门禁止堵塞,电线与气体瓶或其他物体禁止放在通道口。
登高作业十不准
1、患有登高禁忌者,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的工人不登高。
2、未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审批手续的不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和无人监护不登高。
4、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时,露天不登高。
5、脚手架、跳板不牢不登高。
6、梯子撑脚无防滑措施不登高。
7、穿着易滑鞋和携带笨重物件不登高。
8、石棉瓦和玻璃钢瓦上,无牢固跳板不登高。
9、高压线旁无遮拦不登高。
10、夜间照明不足不登高。
事故的发生往往不是偶然
而是多种安全隐患共同造就的“必然”
我们必须吸取教训,总结经验
才能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
内容来源:深圳应急管理、坪山安监、安全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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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安全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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