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丑不外扬是公民社会最大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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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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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每当我们被教育要热爱某个集体的时候,总是习惯于把这个集体跟家对比。
要像对待自己家一样对待自己的班级
要像对待自己家一样对待自己的学校
要像对待自己家一样对待自己的公司
每一个缺乏管理手腕和激励政策的管理者都曾经试图这样给成员们洗脑,好让他们出于热情而不是利益服从自己的管理。
与之相比,一个聪明的管理者总是告诉别人:照我说的做你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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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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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依靠洗脑的落后管理方式在学校里多半是管用的,毕竟孩子们还很单纯,很容易为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概念中二起来。
而在公司里这么干的老板,最后都破产了。
大学是介于两者中间的存在,大学生的年龄在“将熟未熟”的阶段,有人成熟早一些,有人就晚一些,所以这样一套办法在大学里也能对一部分人产生效果。
有些人,饱受各种不公平对待,却在有人为他伸冤时选择优先维护集体的声誉:我的母校哪容你置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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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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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母校肯定是没有什么错的,问题是有些人把学校当成家之后,又自觉把“家丑不外扬”的思维套用到了学校头上。
我在上一篇推文中简单梳理了宁夏大学事件的来龙去脉。事件中最触目惊心的不是极端回族学生的猖狂,而是汉族学生为母校无条件的洗地。
中国大学生中间流传着一句相当不讲道理的话:“母校就是那个自己一天骂八百遍却不许别人说一句的地方。”
也许这样的思维的方式正是宁夏大学汉族学生在明明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却纷纷站出来用蹩脚的理由为母校辩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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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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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绝不是说学生不应该对母校有感情,一个倾注了四年最好时光的地方注定是我们难以忘怀的寄托。但是,对母校的感情应该体现为:希望母校越来越好。
让母校越来越好的方式,是不断地解决存在的问题,而不是替学校藏着掖着,讳疾忌医。
宁夏大学部分学生的表现让我联想起了我在大学里的一次经历。
本校籍籍无名,难得上一回头条是因为一桩丑闻。某学院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无法判断给哪个学生更合适,竟然想出了一个天才的创意:让申请助学金的学生上台陈述,当众比穷。
这事儿也是有的洗的,这至少证明了学校是想把钱给最需要帮助的人,而不是随便找个关系户发了,只不过这种做法完全没有过脑子。
是为XX大学演讲比穷事件。
当时我供职于宣传部名下的学生组织,理所当然地得到了此事不许见本校官媒的指示。
这倒没什么,郁闷,但媒体本就有选择报道内容的自由。无处倾诉的我打开了本校贴吧,惊奇地发现贴吧吧务组发出了禁言公告。
“本贴吧一律不许谈论此事件,违反者删帖禁言。”
这绝对不是学校官方的指示,宣传部跟吧务组有没有联系我是清楚的。当时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出言怼之:遇到问题不想着解决、讨论和反思,倒有功夫来堵悠悠之口!
引得大小吧主和数位爱校志士群起攻之:学校出了有损声誉的负面新闻,你不帮着消除影响,反倒满世界张扬,你还是不是X大人!没听过家丑不可外扬吗?
我转身在空间写下一句感言:今天的事让我意识到了,让这个国家正常起来的努力,来自基层的阻力不亚于来自高层的阻力。
从此我再没在学校贴吧发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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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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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社会有天然的集体主义土壤,这里的人们首先把自己看做家庭的一员,然后由一个个家庭组成社会,这与理想的公民社会是区别的。
在集体主义之下,一个人对待集体的态度也能反映出自身的品质。
每个人都难免犯错误,一个负责任的成年人犯了错误,首先是道歉,然后是反省,最后是痛定思痛、改正错误。
而熊孩子犯了错误,总是先说“我不是,我没有”。如果难以抵赖,就不许别人再提。
当自己所在的集体犯了错误,出了丑闻,就拿出小孩子那一套。删帖、禁言、不许人家谈论,以为这个集体也跟他自己一样,心理年龄只有五岁,永远拒绝长大。
美其名曰维护集体声誉,却是败坏集体形象的罪魁祸首。
回到宁夏大学事件,我看官方的应对就十分得当。坦诚地说出所有的问题,然后一一回应,错了就认,给世人一个交代。
再看看微博小编和部分学生的表现,这就是成人和孩子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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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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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主义的传统让人们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混同,不成熟的心智又让人们拒绝承认集体的错误,以防“给集体抹黑”,这两者共同促成了中国“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思维。
于是出现了种种不可理喻的行为:
被家暴的妻子不愿向人求助,因为给家里丢人;
班级内部的欺凌不许别人讨论,因为“这是我们自己的事情”;
甚至于继女被继父欺负,亲妈拒绝报警。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变宗族社会为公民社会?什么时候才能让每个人对自己负责,不必承受大社会压力的同时,还要被装进小社会的牢笼?什么时候才能放弃家丑不可外扬的思维,让所有的黑暗袒露在阳光之下?
不知道,漫漫长路,遥遥无期。
— 只是想说出我的看法 —
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