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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是门生意,非得转发朋友圈不可

2017-08-30 于老汉 明珠笔记

我在评论罗尔事件的时候曾经说过,慈善应当是有门槛的,如果你不想掏钱,就不要用随手转发来行善。缺乏商业头脑的我那个时候还没有意识到,掏钱和随手转发可以结合到一起,只要掏钱的数额达不到人们的心理警戒线。

 

到底还是腾讯会玩,一场慈善风吹过,我的朋友圈被小朋友们的画作洗礼了一遍。

 

我从来没有在社交网络上分享过类似的信息,甚至一直拒绝这么做,细细想来,跟我之前的经历很有关系。

 

08年汶川地震的时候,家家户户都要捐款。当时上初中的我看着新闻都会抹眼泪,班级捐款的时候果断把当时所有可支配资金都上交了,瞬间灵魂升华,无怨无悔。

 

但当时初中班主任做了一件令我非常不满的事——她把所有人的捐款数额排了个名次贴在了墙上。平常零花钱比较多的大佬都位居前列,我虽然穷,但是倾囊而出之后在排名上也还看得过去,但很多迫于压力捐了块八毛的同学在这份榜单上就很尴尬了。

 

在我看来,这无异于逼捐。虽然我对这位老师评价不错,但当时还是在心里念叨:老师还是太年轻。(初中的我当时真的是这么想的……)

 

从此,我学会了不用道德绑架别人,不炫耀慈善行为。

 

现在,我的想法转变了。

 

也许我仍然不会在社交网络上分享这样的信息,但我不会再反对这种行为,甚至开始抱着正面的态度。因为今天的我意识到,慈善也是一门生意,既需要运营手段,也需要营销策略,无论真慈善还是假慈善都需要。

 

假慈善和真慈善的区别是,一个把赚来钱的装进了自家腰包,一个把赚来的钱给了需要帮助的人。在营销上,无疑假的更有研究,因为他们真的在为自己的利益着想。而许多传统的慈善机构则没有摆脱拿个破碗等施舍的思维方式。

 

在这方面,真慈善还要向假慈善学习。

 

我们不能用圣人的标准来要求每一个人,所以孔子说要做君子。君子就是在以圣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的同时,还要照顾到不做圣人的其他人的感受。

 

人们参与慈善活动是有目的的。

 

过去,慈善活动能够提供的产品只有良心上的安慰和道德上的优越感,到了现在,慈善活动也应该做一做产品开发,推一推新款了。这个新款就是:良好的社区形象。

 

如同企业做慈善是为了品牌形象一样,个人做慈善也可以改善自身的形象。这就要求有传播力的慈善活动得是可以转发朋友圈的。

 

春秋时代,鲁国法律规定:鲁国人在外遇到同胞沦为奴隶,可以垫钱帮助赎身,回国后国家会给予补偿。子贡赎回了一名鲁国人,却拒绝了国家的补偿。时人都称赞子贡的善行,唯有孔子批评他:你不领取补偿金,其他鲁国人就不敢赎回同胞了。

 

后来子路救起一个落水的人,对方赠与一头牛,子路欣然接受。孔子大加称赞:这样人们就会乐于救人了。

 

转发朋友圈也是一个道理,付出了金钱,获得个人形象上的改善,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如果反对转发朋友圈的行为,会打击人们参与慈善的热情,这对慈善事业有害无益。

 

要求做慈善的人都要做好事不留名,也是以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是另一个层面的道德绑架。

 

做好事不留名的观念是前三十年的产物。计划经济的制度保证了平等,却打击了生产积极性,只能靠道德因素来维持,所以才有了做好事不留名的宣传。

 

但从不留名的雷锋,他的好事却人尽皆知。做好事不留名在计划经济时代都玩不转,当然更不能适应当下的市场经济。

 

我想我们应该鼓励做好事要留名。在慈善这件事上,道德驱使远没有利益驱使来得有效率。

 

所以,这次企鹅办的活动,我觉得OK。



— 只是想说出我的看法 —

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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