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对于于欢,易中天他们都持什么观点?
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更甚,因为犯罪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平的审判是坏了水的源头。
最先是人民日报批评辱母杀人案:对司法失去信任才是最可怕的。
易中天表示:血性男儿哪有有罪?
黄晓明表示:法律也应该有温度
聚美陈欧表示:不卫家,何以卫国家?
附:易中天原文
血性男儿哪有罪?刺死辱母者既是正当防卫,更是见义勇为。
理由如下: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制止犯罪!
一、杜志浩脱掉裤子掏出下体并做出侮辱性动作,不但已经构成对于欢母亲的实质性精神摧残,而且有进一步实施强奸的主观故意。因此,杜志浩应视为犯罪嫌疑人,于欢的动作应视为制止犯罪。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正当防卫!
二、在上述精神摧残中,杜志浩掏出下体就是在使用工具。由于该行为是当众并且当着受害人亲生儿子的面,其精神打击足以致死。因此,于欢是正当防卫。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见义勇为!
三、在此情况下,即便陌生人也会路见不平一声吼,何况亲子乎?更何况当时于欢寡不敌众,杜志浩等人则无视警方的制止和法律尊严,已是猖狂之极。因此,于欢是见义勇为。
刺死辱母者于欢是血性男儿!
四、中华传统文化历来主张孝治天下,以亲亲之爱维护社会稳定。何况以人之常情,岂有亲娘受辱而不管不顾之理?劈山救母传为美谈,于欢救母反受惩罚,于情于理均难以服众。如果这样的孝子身陷囹圄,将来我中华民族岂非“更无一个是男儿”?
“ 因此,恳请上级法院将于欢无罪释放,恳请当地政府帮助于欢重振家业,以便他们还清债务。 ”
——易中天
让我们用阅读的力量行走世界、穿越历史、提升心智。强烈推荐这些微信上备受推崇的公众号: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华人春秋
ID:huarencq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大话天朝
ID:dahuatd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