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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之所望,施政所向” ——访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阿桑

公安厅宣传处 平安西藏 2021-06-28

早在2013年,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和公安部就相继公布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并提出明确要求。4年来,我区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究竟如何?在具体改革中又遭遇哪些困难?下一步的改革思路是什么?日前,就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阿桑。

记者:在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中,遇到哪些难点、重点,我区各级公安部门又是如何攻克并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阿桑:我区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是存在诸多问题。


综合素质仍需加强。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安工作所需要的经济、法律、管理、信息应用等知识越来越多,对民警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统筹协调仍需加强。行政审批改革越深入,需要多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就越多,由于主动沟通、统筹协调做得不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


改革落实仍需加强。重审批轻监管、以审批代监管的观念仍未根本转变,主动监管意识不强;部分工作推进不平衡,基层承接下放事项能力不足,对有些事项接不住、接不好。


科技应用仍需加强。“互联网+”公安服务有待深入拓展,公安机关与其他部门间信息数据系统整合共享工作仍有较大不足,公安外部信息数据获取难、共享难问题仍然突出。


针对这些问题,我区各级公安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从思想上、组织领导上和目标上狠下功夫,攻坚克难,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下一步我区公安机关还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记“民之所望,施政所向”,聚焦改革重点、难点,紧紧围绕“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提高认识,坚定信心,积极作为,知难而进,始终以群众满意为工作导向,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放上做文章,在管理上更规矩,在服务上要效率,全力开创改革新局面。


记者:在具体改革过程中,公安部门遵循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阿桑:在具体改革中,公安机关应当遵循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权责法定、市场导向、权责一致、规范高效原则。


目前,治安部门在全区120个县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户籍派出所设立身份证挂失申报窗口,群众可以不出乡、县就地可以挂失身份证;为方便来藏外籍人员办理前往非开放地区旅行手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经请示公安部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将办理外国人旅行证的权力下放至江孜、桑珠孜区、吉隆等3个县级公安机关。同时,为落实国家对在华永久居留外籍人员的政策措施,先后为166名在藏常驻外籍侨民换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网安部门将全区网吧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权限下放至县级,严格落实“先照后证”制度,将网吧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期限缩短至7个工作日。这些都是我们遵循该原则采取的具体工作措施。


记者:“动态调整”的原因?希望能达到怎样的效果?

阿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是一放了事、袖手不管,通过“动态调整”切实将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向纵深。


一是准确把握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着力点,抓住改革的重点环节、重点项目、重点部门,结合公安职能和工作实际,实现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从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向“放权、监管、服务”并重转变。


二是在“放”上动真格、在 “管”上下功夫、在“服”上求实效,把该放的权力彻底放出去,把该管得事项真正管起来,把服务的质量切实提上来。


三是着力加强工作保障,积极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实和改革目标的实现,建立完善常态督导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部门职责不清、机构臃肿、行政审批事项偏多、承接能力不足,一些行政权力过大、行政效率不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偏弱等问题,让我区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好地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社会自治能力,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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