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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公安厅宣传处 平安西藏 2022-11-03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五论结合公安工作实际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一个好的社会,既要充满活力,又要和谐有序。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公安机关社会治理根基,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这需要我们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对于公安工作来说,基层基础工作就是坚实根基,公安机关要坚持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是保持社会安定团结良好局面的关键。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就要激发社会活力,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群众的事多同群众商量,群众的事多依靠群众。“枫桥经验”蕴含着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等经验做法,已经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公安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扎实抓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战略工程,也是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进入新时代,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平安中国建设主力军作用,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创新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新手段,着力提升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为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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