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我区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之二: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公安局成功侦破嘎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线索来源】
2018年11月1日,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公安局民警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中发现:娘蒲乡绰那村支部书记嘎某、主任达某、副主任次某、委员阿某等“两委”成员结伙把持基层政权,对党委政府的决定阳奉阴违、滥用职权,不仅在当地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猎杀保护动物,还煽动蛊惑群众对抗政府,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无理诉求,甚至经常组织参与越级上访,且对政府的教育劝解充耳不闻、视若无睹,视党纪国法于不顾,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肆意妄为,成为当地一大恶势力,给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带来了极坏的负面影响。
【简要案情】
掌握这一重要线索后,林芝市、工布江达县两级公安扫黑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成立“11·30”市县联合专案组开展调查,逐步查清嘎某等人私自变卖国务院配发车辆等国有资产,威胁和强迫跨乡合法虫草采挖人员缴纳“虫草资源费”,非法猎杀棕熊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事实证据。2018年12月,工布江达县公安局对嘎某等8人开展集中收网打击。2019年4月15日,工布江达县公安局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向当地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处理结果】
2019年7月17日、10月14日,经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判决,嘎某恶势力集团被依法判决,嘎某等5名主犯分别获刑4年6个月至6年5个月,边觉等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到10个月、缓刑1年至1年6个月。至此,以嘎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全部打掉。
【启示经验】
本案,公安机关把扫黑除恶同惩治基层腐败结合起来,既打掉了面上的黑恶势力,又恢复了基层政治生态,还对今后的基层治理带来了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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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扎西德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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