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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了解一下

公安厅宣传处 平安西藏 2022-11-03

“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全国开展安全守护行动以来

安全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大幅提升


2020年4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交通事故死亡率同比分别下降11.7%、14.2%、12.4%;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人数自2006年以来首次下降;36个大城市汽车前排驾乘人员安全带平均使用率超过90%,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平均佩戴率从行动前的不足20%提高到当前的54%,宁波等部分城市安全头盔佩戴率达90%以上……
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全国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持宣传引导先行、教育劝导结合、行业示范引领、社会协同共治,有效提高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助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0年11月,陕西省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渭大队民警向辖区群众赠送安全头盔。张亮 摄

坚持宣传先行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交通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对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公安部交管局精心制作宣传内容,组织各地制作宣传海报3000余份,录制安全头盔、安全带佩戴使用视频1000余条,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策划制作了《让爱回家》主题公益广告,发动交通安全公益联盟伙伴录制了《幸存者说》等系列节目6期,邀请20余名明星录制宣传片50余条。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各地交管部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全方位、高频次、大范围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群众对“骑乘车辆要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要系安全带”的知晓度和认同感大幅提升。2020年5月14日16时,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直播,民警主播小谢对着手机,展示了目前市面上常见的4种安全头盔,讲解了它们各自的特点,邀请搭档演示正确佩戴头盔的方法,并详细解读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使用安全带的规定,上万名网友观看了直播,纷纷留言、点赞。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自媒体时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应时而动、与时俱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各地交管部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报道1000余次,组织执法直播活动3000余次,曝光不戴安全头盔典型案例6.5万余起;通过微信、微博、报纸等媒体平台发布宣传提示信息30余万条,微博话题#一盔一带#阅读量达9.7亿次;推送抖音、快手短视频2万余条,播放量超100亿次。

坚持社会共治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各地交管部门密切部门协作,主动加强与行业协会、企业沟通,逐步形成部门协同联动、重点行业示范、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的多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各地交管部门广泛发动政府部门、爱心企业组织开展头盔赠送活动,全国共开展头盔赠送活动1.5万余场次,累计赠送头盔111.4万余个;联合行业协会、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大力推行“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等模式;深化警保合作,会同保险公司开展“安全骑行月”活动,落实“买保险送头盔”模式;探索推行头盔“共享”“租借”模式,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投放共享头盔7.5万余个,方便群众使用。
2020年5月,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在全国开展外卖行业警企联合劝导活动,探索加强警企协同共治。11月,结合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开展外卖、快递、客运重点行业示范月活动。活动期间,全国共设置警企联合劝导点6100余个,出动警力130.4万余人次,外卖企业派员61.6万余人次,纠正外卖送餐员不戴安全头盔63.2万余次,向外卖和快递企业通报2300余次。
2020年5月6日,在荣乌高速公路山西省应县段,一辆轿车因操作不当追尾大货车,在追尾前紧急制动的过程中,轿车后排乘车人因没系安全带,被甩至前方,发生二次撞击,当场昏迷,身受重伤,而系了安全带的前排人员仅受皮外伤。这起事故再次敲响警钟:安全带是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二支队在“一盔一带”宣传中,一直强调安全带是确保车内人员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不管是前排还是后排都应系上。它不仅能防止驾乘人员被抛出车外,更能有效对抗撞车时的减速度,避免驾乘人员与方向盘、仪表板、挡风玻璃等物品发生二次撞击。
为确保安全带完好可靠,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全国交管部门积极联合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开展安全带大检查,累计检查营运客车、校车等270万余辆次。

坚持依法治理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各地交管部门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天津、江苏、浙江、湖南、贵州、新疆6省(区、市)以及南宁、海口、佛山等市出台了地方法规,明确要求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上海、吉林、福建等10省(市)已将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列入本地立法计划,北京、辽宁、四川等11省(市)提出了立法建议。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将予以处罚。
各地交管部门加强执法管理,坚持现场查处与自动抓拍结合,明确处罚范围,全面加大查处力度。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查处摩托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未使用安全带的违法数量同比分别上升131.6%、78.3%,非现场查处的周违法量环比明显下降,群众安全头盔佩戴率、安全带使用率明显提升。

短评:千万不要小看这小小的举动

守护群众出行平安,是公安交管部门最主要的职责使命。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组织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将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作为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减少交通事故死亡的重要举措,在重视预防事故发生的同时注重减轻事故后果。

戴头盔、系安全带,看似不起眼的小小举动却维系着亿万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宣传引导先行、教育劝导结合、行业示范引领、社会协同共治……各地交管部门闻令而动、抓细抓实,有效提高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理念逐渐入脑入心。一组组数据,体现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顺应民意、利国利民的实质,也让文明交通建设行得更稳、走得更远。

上下齐心、全力以赴,接续奋斗、久久为功。全国公安交管部门要稳打稳扎、积小胜为大胜,推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常态化,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治理水平,巩固治理成果,全力以赴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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