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公安部:严打各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厅宣传处 平安西藏 2022-11-03

公安部:严打各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已侦办相关案件339起,超过历年的全年侦办案件总数
记者从公安部9月8日在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网络水军”违法犯罪高发,人民群众深受其害。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水军”专项工作,今年已累计侦办相关案件339起,超过历年的全年侦办案件总数。
据发布会介绍,常见的“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涉及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网络水军”造谣引流违法犯罪。一些不法分子为吸引流量,赚取平台奖励,利用各类网络热点收割流量,有的为吸引眼球发布虚假信息甚至恶性谣言。如,重庆网民周某为制造热点吸引流量,录制发布视频,谎称自己系新冠病毒患者并发布不当言论,引发网民大量转发,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管理秩序,被依法刑事拘留。
二是“网络水军”舆情敲诈违法犯罪一些不法分子开办假冒媒体网站和自媒体账号,以撰写、炒作负面信息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如,广东公安机关打掉一个专门撰写发布装修公司负面信息并实施敲诈勒索的“网络水军”犯罪团伙,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查明该团伙在网上发布全国各地50余家装修公司的负面信息,非法牟利50余万元。
三是“网络水军”刷量控评违法犯罪。当前,一些企业、个人盲目追求对其商品和信息的正面内容及转发、点赞数量等流量指标,寻求有偿刷量炒作服务,滋生有偿刷量控评乱象。如,山东公安机关摧毁一个“网络水军”流量造假产业链,打掉相关“网络水军”团伙2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1名,扣押作案手机3000余部,查获操控虚假流量的网络平台68个、网络账号20余万个,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四是“网络水军”有偿删帖违法犯罪。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长期提供有偿删除、屏蔽网上负面信息服务,涉及食品、医疗、文娱、电商等多个行业领域,侵犯群众知情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如,江苏公安机关打掉一个“网络水军”有偿删帖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查获涉案合同800余份,查明该团伙为30余家企业和50余名明星艺人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聚焦“网络水军”突出问题,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的思路,依法严厉对“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实施集群打击,全力挤压“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切实维护网络公共秩序。

全国公安机关严打窃听窃照、偷拍偷窥等违法犯罪活动

侦破相关案件2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09名

近年来,窃听窃照、偷拍偷窥等违法犯罪活动频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对此,公安部高度重视,持续组织开展严打行动。2021年9月以来,侦破相关案件2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09名,打掉非法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窝点93个,缴获窃听窃照专用器材13.4万件。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犯罪活动作为“百日行动”重点工作之一,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专项会战和集群战役,侦破了一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件,依法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捣毁了一批非法生产、销售窝点,缴获了一大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零部件,有力打击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切实保障群众居家出行安全。

公安机关在此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涉嫌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被法律法规所禁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使用合法方式保障自身权益,不购买、不转让、不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在工作、生活中注意个人隐私保护。如发现个人隐私被偷拍偷窥传播,要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公安部公布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公安部重拳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网络违法犯罪,取得显著成效。公安部在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百日行动”期间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1、四川公安机关破获“8.10”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四川公安网安部门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成立3家助贷催收公司,组建技术团伙利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以此开展助贷催收业务,非法牟利1000余万元。8月10日,四川公安机关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89名,查获各类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软件工具104款,查获公民个人信息数据1200万余条。


2、甘肃公安机关破获赖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甘肃公安网安部门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赖某等人利用非法软件非法“爬取”手机用户通话记录、支付记录、通讯录等数据,综合形成用户风控报告后,向“套路贷”诈骗分子贩卖牟利。7月中旬,甘肃公安机关组织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摧毁“套路贷”犯罪团伙6个。


3、天津公安机关破获李某利用木马程序非法获取老年人信息并实施诈骗案。天津公安网安部门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自制木马程序,通过即时通讯群组售卖,并在线传授黑客攻击教程及远程维护服务。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伙同王某某利用从李某处购买的木马程序,非法获取大量老年人身份信息及家庭情况,并以某健康科技公司为掩护,利用掌握的老年人信息精准筛选作案对象,通过推销保健品等形式实施诈骗。7月11日,天津公安机关集中收网,抓获李某等犯罪嫌疑人20名,查获木马程序29款、作案设备97部,查扣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


4、云南公安机关破获李某某等人特大非法买卖域名案。云南公安网安部门侦查查明,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以科技公司为掩护,长期向黄赌诈犯罪团伙非法销售域名并提供“域名防封”技术服务非法牟利。“百日行动”期间,云南公安机关对该犯罪团伙及其上下游链条开展集群打击、集中收网行动,侦破案件3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0名,查封用于黄赌诈等非法网站的域名50余万个,查封黄赌诈非法网站4000余个,彻底摧毁了该非法域名黑产链。


5、山东公安机关破获特大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器材案。山东公安网安部门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焦某等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并在网上销售非法牟取利益。近期,山东公安机关开展多轮次集中收网行动,在广东深圳等地一举捣毁非法生产窝点2个、销售窝点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现场缴获窃听窃照器材及零部件4万余件,彻底摧毁一条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特大黑色产业链,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6、广东公安机关破获廖某某“网络水军”案。广东公安网安侦查查明,以廖某为首的“网络水军”犯罪团伙重点物色有装修消费纠纷的人员群体,以帮助他人维权为由,在公众号、朋友圈、短视频等网络平台大肆撰写、发布有关装修公司的负面贴文,以需要支付劳务费、删帖费等方式,威胁敲诈、勒索相关装修公司,借机索取高额财物,负面贴文涉及全国各地装修公司约50家。8月4日,广东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分别在湖北孝感、广东惠州、揭阳等地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扣押手机、电脑、电话卡等涉案物品一大批。


7、北京公安机关破获臧某某等人搭建新型网络黑账号注册平台出售网络黑号案。北京公安网安部门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臧某某等人搭建“熊猫授权”网络平台,将事先通过骗取、购买等方式非法获取的网民微信账号登录数据包上传至该平台数据库。境外“杀猪盘”等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在该平台注册后,可利用该平台存储的微信账号登录数据包,通过第三方授权登录方式注册其他平台网络账号。7月19日,北京公安机关赴吉林长春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臧某某等4人,查获各类网络黑账号428万个。


8、浙江公安机关破获鲍某等人特大利用木马程序非法窃取贩卖快递信息案。浙江公安网安部门侦查查明,以鲍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将木马程序植入电商云仓计算机中,实时窃取电子快递面单,并在网上贩卖牟利。“百日行动”期间,浙江公安机关组织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37名,查获快递面单500余万条,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初步串并冒充电商客服实施诈骗类案件140余起。


9、福建公安机关破获黄某某等人仿冒正规网站为赌博色情网站推广引流牟利案。福建公安网安部门侦查查明,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购买大量非实名认证的网站域名,通过某克隆软件搭建大量电商、教育、医疗等行业正规网站的“山寨”网站。网民被误导访问这些“山寨”网站后,网页自动跳转至网络赌博或网络色情网站。黄某某团伙利用该软件累计克隆网站4000多个,通过向网络赌博和网络色情团伙收取推广费用非法获利50余万元。“百日行动”期间,福建公安机关组织收网抓捕,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查封“山寨”网站4000余个。


10、江苏公安机关破获苑某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江苏公安网安部门侦查查明,以苑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团伙以“低价慢充”形式网上招揽大量话费充值业务,徐某某犯罪团伙掌握充值渠道,李某某犯罪团伙提供技术服务,以“话费对冲”方式为赌博集团洗钱。8月9日,江苏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打掉建站技术支持、话单渠道中介等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扣押计算机120余台,初查涉案资金6亿元。

来源:中国警察网


推荐阅读


1.【我的战“疫”故事】云旦顿珠:坚守“疫”线,不负使命

2.公安部公布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八起典型案例


审核:刘建伟

校对:董   宇 

编辑:刘悦婷

投稿邮箱:paxzweixin@163.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