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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公安英烈】让保护英烈的法律精神深入人心

公安厅宣传处 平安西藏 2022-11-03

据媒体报道,在第9个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全国各地群众或走进烈士陵园致敬先烈,或通过电子献花、网络留言等方式,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无限怀念与崇高敬仰。

英雄者,国之干。烈士是一个民族不屈的脊梁和灵魂,也是民族精神的载体和化身。中华大地上,有无数仁人志士前仆后继,以热血浇灌理想、以生命践行信仰,正是他们用殷红的鲜血,书写了爱国主义最壮丽的诗篇。他们是时代的先锋、民族的脊梁、共和国的功臣,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上永不熄灭的精神火炬。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无论时代怎样变化,革命先烈身上所凝聚的英雄精神,早已成为每一名中华儿女情感的依附、精神的归宿、前行的动力。近年来,国家和各地围绕尊崇革命英烈、赓续红色血脉做了大量工作,推动形成了尊崇英烈、学习英烈的良好风尚。但也要看到,现实生活中,有些烈士纪念设施缺乏必要的管理和维护,红色资源管理缺位,甚至还出现个别“污名化”英雄烈士的行为,歪曲历史、调侃崇高、恶搞正义、抹黑英雄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对英雄烈士进行诋毁和恶搞,不仅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给其亲属造成精神损害,也动摇了社会的价值观,伤害社会公众的感情,触碰了法律底线。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捍卫英雄就是守护信仰,尊崇英烈就是敬重未来。烈士事迹、烈士纪念设施等是重要的红色资源,是鲜活的学习教育教材,是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要加强烈士史料和遗物的收集、挖掘、保护工作,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英烈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尊崇英烈、学习英烈的氛围。同时,要通过案例对公众进行普法教育,让保护英烈的法律精神进一步深入人心,引导公众清晰认知亵渎英烈行为的法律责任,促使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尊重英烈的价值取向。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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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建伟

校对:陈   强 

编辑:刘悦婷

投稿邮箱:paxzweixi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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