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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五个结合”贯彻《行政监察法》取得实效

2017-05-31 张国进 瑞丽纪检

自《行政监察法》颁布及修改实施以来,瑞丽坚持以学习宣传为基础,以完善制度为保障,以促进政府廉洁和依法行政为目标,坚持“五个结合”全面推进《行政监察法》贯彻实施,为全面推动瑞丽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把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政令执行情况检查。结合瑞丽实际,对重大改革措施贯彻落实情况、重大决策部署、民生领域、权力运行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纠偏,使国有土地增值580万元,加强乱收费行为整治,清退公共资源交易违规收费355万元;充分发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和“五级联动”平台重要作用,加强民生领域监督检查,录入群众诉求5295条,办结5295条,满意率100%;及时发现、提醒、纠正问题51件,处理预警45件,办结率100%;对全市96家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对4个乡(镇)12名公车参改人员启动容错免责程序。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纠“四风”问题。近年来,共开展明察暗访53次,问责71人,约谈74人,发出通报40份,通报单位39家、47人,推动作风进一步好转。加强效能监察。采取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形式,组织力量明查暗访,通过新闻媒体对检查的情况进行跟踪报道。督促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限时办结、首问责任、服务承诺”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改善了行政管理,提高了行政效能。

把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结合起来,维护群众利益。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预防拖欠征地补偿费制度,纠正征用征收土地工作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开展执法监察,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做好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不断规范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严格对责任主体的责任追究,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把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同瑞丽试验区发展结合起来,促进经济发展。紧扣发展主题,强化监督检查,解决阻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单位监督检查,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为打造三大品牌,实施好五大战略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把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结合起来,确保廉洁勤政。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近五年来,市监察机关给予政纪处分1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有力地惩治了腐败行为,震慑了腐败分子,而且教育了广大国家公务员,增强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纯洁了公务员队伍。

把贯彻实施《行政监察法》同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规范行政管理。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和发展的思路统领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整体推进源头治腐工作。组织有关部门,从改革现行体制、机制和制度入手,充分发挥组织谋划、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的作用,积极协助政府主抓,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努力做到为民利民便民。


来源:瑞丽市纪委


编辑: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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