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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向2家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2017-08-04 杨琳 岩见 瑞丽纪检



“弄岛镇党委在贯彻‘谁分管谁谈话’工作时流于形式,政策执行的持续性差,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市林业局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不严格……”8月3日,瑞丽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向被州委第二轮巡察的弄岛镇党委、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要求2个单位对存在的29种问题进行整改。

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巡察是政治巡察、巡察反馈意见是“政治体检报告单”、抓好巡察整改是政治任务;要直面巡察反馈问题,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突出标本兼治,注重统筹兼顾,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会议强调,被巡察单位要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班子成员要勇于担责、全力整改,主动“认领”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问题整改作为“必答题”;要举一反三,全面提升,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既要自查治表,又要自纠深挖,防止类似问题发生;要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使干部职工既成巡察整改的“当事人”,又成为整改工作的“参与者”、倒逼整改的“监督员”,形成干部群众支持、参与、监督整改的工作合力。

“听了巡察反馈意见,我由衷的感谢组织,让我们知道了单位存在的种种问题和不足,我代表市林业局党组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一定虚心接受、认真对待。”市林业局局长当即作了表态发言。

据了解,被巡察单位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要将整改方案报市委巡察办,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市委巡察办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市委巡察办和派出纪工委将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来源:瑞丽市纪委


编辑: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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