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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20年11月15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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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将爷
开局一张图。
南风窗今天三连发,聚焦鲍某某。鲍某某,也即鲍毓明。这个隐身衣,在老将这里,不给他穿。
如此三连发,意味深长。我能感觉到,持续报道此案的南风窗,面对这个结果,内心还是有些复杂滋味。
不可回避,从专业角度,南风窗此前有些报道,确实有不严谨,有需要反思、整改、担责之处。
因为,官方明确这样宣布:
事实就是,鲍毓明借“收养”之名,与一个刚满18岁的少女李星星进行同居。
只不过,后来,双方崩了。具体细节,第二部分会有简述。
面对这个结果,相信很多像老将一样痛骂过鲍毓明人渣,为未成年呼唤过善良正义的网友,内心也会泛溢着难言的滋味。
这事,要说是剧情反转,对,也不对;要说大家被打脸,对,也不对。
从法律上讲,鲍毓明如今是事实上“脱罪”了。
其实,这个结果,只要有些理性判断的人,也都在意料之中。
前阵子,人格志就写过一篇文章,标题叫《美国人渣鲍毓明正在进行身份脱罪》。
仅从标题,大家也应看得出,老将就已判断,鲍毓明性侵未成年少女的罪行,是难成立的。
不止是老将,很多人内心也早就预测到,鲍毓明终将全身而退。
它是一个牛逼律师,是一个公司高管,是财富精英。而且,还是美国人(这里真不想写“人”)。
我早就在文章中说过,在脱罪上,鲍毓明早就完成了完整闭环。
但是,那时为什么还是说,鲍毓明是人渣?甚至,今天,还要说此人仍是一个极其虚伪阴险淫邪的人渣呢?
诚如本文标题所言——法律永远不能证明鲍毓明不是人渣!
在法律之外,鲍毓明更应该被钉在道德耻伦理的耻辱柱上。
先简单概括一下,鲍毓明如何运用种种套路,来操盘这场跨国界跨年龄的性爱游戏的。
不说别的,就看这个截图。
4月11日,鲍毓明回复南风窗记者,讲述他如何将双方的关系从“收养”,变成了“帮帮她”,又变成了潜在的“未来的妻子”。
具体大家可以去看南风窗一周前才发表的《“收养”李星星》,相信理性的人,都明白鲍毓明在玩一场怎样无耻的性交易。
李星星的母亲,开始要求先办收养手续。而法律精英鲍毓明,早就清楚,他不可能办理得收养手续。
于是,在双方无比复杂的拉锯交易中,彼此形成的所谓共识,先办理着收养手续,不行再办结婚手续。
当然,收养手续和结婚手续都没办成。或者,有人也根本没真想办成。
因为手续只是工具,鲍毓明盯着的是性,他要玩的是一种“养成系”的情爱游戏,只是想与洁白无瑕的少女形成一种特别体验。
至于李星星父母,盯着的就是钱。他们苦心修改女儿年龄,目标也就是钓个金龟婿。不论是收养和结婚,他们之所以要手续,不过就是用来捆绑利益。
于是,李星星要对鲍毓明混杂称为“叔叔”“爸爸”“坏蛋”。
于是,鲍毓明对李星星混杂称为“女儿”“妻子”“宝贝”。
鲍毓明身败名裂,李星星父母毁人三观,李星星欺骗人心。
全都是脏透了的人。这世间,他们不配在。
但是,为什么我更认同人们普通痛骂鲍毓明呢?
原因也很简单,这是一种权势者赤裸裸地掠夺占有,是一种法律精英践踏人性伦理的阴谋,是一种污染公共情感的肮脏交易。
美国人鲍毓明,也就是天天在网上晒睡了多少中国女大学生的非州留学生的升级版!
这种人无疑更加危险,危害影响更大。
事实上,鲍毓明侮辱的也不是中国法律,他成功利用丑陋人性,踏踩国人的情感尊严。
公安部决定,对鲍毓明驱逐出境!
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惩罚安慰?!
也许,从某种意义讲,这还是让鲍毓明成功地公然地,跑了。
这种烂人,在哪里,也只会让世界更烂。
人格志经常强调,道德是用来律己的,而不是作为大棒来对准别人的。
这当然是自省自律的要求。
但是,这绝不代表着,对任何违背道德伦理的行为,都要闭口,都不能批评。
今天权威说法出来后,有一些人,依托着自己所谓的权威法律身份,扛着法律条文来对此前民意进行吊打。
面对这些所谓法律权威人士,对此前民意炮轰吊打,嘲讽挖苦网友不理性,我很愤怒,也很不齿!
真不是这届网友法盲,这届网友不理性,恰恰相反,民意才是最理性最智慧的。
要知道,民意获取信息的渠道,也就那么大了。民意表达观点的空间,也就那么大了。
对最高检察和公安部现在公布的这个结果,不是我马后炮,从我前面文章可以看出,真是早就想明白了的。
那些只知道拿法律条文来作为鲍毓明无罪之证的人,不只是教条,而且很冷漠,没有同理心,没有共鸣感。说白了,不厚道,不善良。
鲍毓明有多坏,有多阴,有多狠,其实是一篇复杂难写的大文章。
此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在通报中,对鲍毓明的谴责也是很清晰,直指此人挑战道德伦理和公序良俗。
只不过,这种通报文本,当然是理性的,不带任何情感,而且用语精简,只是提炼概念。
而通过探询此案的相关细节,就会发现,鲍毓明式的淫贱与阴狠,就是对中国法律和民意进行深度侮辱的一个肮脏样本。
此前,鲍毓明甚至要召开新新闻发布会,还自爆前后身材对比,秀肌肉,给人的感觉,就是报复者来临。
我想提醒的是,永远不要忘了,有一个最基本也最核心的前提,就是鲍毓明一直在挑战挑衅愚弄法律。
今天通报上有这样一段话:
请看清楚了,官方也表示,正在对鲍毓明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当然,由于鲍毓明是美国人,驱逐出镜的结果,意味着法律很大程度上只能去定义一些性质。而难以对人渣进行实质性惩罚。
这样的结果,当然令人失落和担忧!
我们一方面要为法治点赞,一方面也必须为法治的无力而遗憾。
是的,法律必须讲程序正义。但是,对于每个普通人来说,法律只有真正传递能够代表民意的正义,也就是结果正义,才更值得被信赖和信仰!
面对看到鲍毓明不构成性侵的时候,我第一担忧就是,也许那个涉嫌性侵女童的王振华,也可能在制度文本的缝隙中,找到脱罪减罪的空间。
可是,痛骂过鲍毓明和王振华的人,真的被打脸了吗?
道不尽世态炎凉,说不尽人间丑陋,碰不得权贵资本,这些才是真正打脸的力量。
鲍毓明的人格阴险虚伪,李星星父母的人格无耻贪婪。
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肮脏脓包。
如果国家力量和法律理性一次次无法让这些阴险复杂猥琐的烂人付出应有的代价,在人性的战场上,善良正义就会渐渐给邪恶魔鬼让出一条路来。
那样的后果,就不是民意被打脸那么简单了,而是普遍的人性伦理遭遇彻底污染。
所以,各位,对于鲍毓明案,只能请您请记住,结论就是——法律不能证明鲍毓明不是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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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法律永远不能证明鲍毓明不是人渣!
经全面深入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
鲍毓明提供的,他与李星星2017年聊天记录(图片来自南风窗)
我相信,仅是这一句:“女儿+妻子”,你一定会觉得极度不适!我是想吐!
鲍毓明提供的聊天记录。2017年4月8日,李星星对他改口叫“爸爸”
4月11日,鲍毓明回复南风窗记者,他回忆与李星星母女的接触经过。
鲍某某明知其本人和韩某某的情况都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收养和被收养条件,且在自认为韩某某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以“收养”为名与韩某某交往且与其发生性关系,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应当受到社会谴责。
经查,鲍某某于2005年5月由天津某律师事务所变更到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在企业任职,2006年取得外国国籍后隐瞒不报仍以专职律师身份执业,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我局依法对鲍某某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