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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二审仍判5年,满足程序正义为何还有太多意难平

将爷 人格志 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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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将爷




大家好,我是老将!

真是长夜难明,长夜难眠。这悲愤交加的夜晚,真难过。

昨晚临近11点,我在人格志发完“马云的湖畔大学被铲除意味着什么”一文。打开后台,率先出来的留言,是这样的呼唤,或者说是质疑:


我放出留言,又有人在问,“王畜生”是谁?

连王畜生是谁都不知道,这真是中国动物品种科普的重大失败。

在我心中,“王畜生”早不是一个骂人的称谓,而是王振华的本名。看到留言,我内心一颤,难道这畜生真的被二审宣判了?

各种权威信息已经出来,原因,昨天经过控辩双方的8小时激辩,直到昨晚19点45分,控辩双方律师团队才出来法院。而上海二中院二审维持原判,王振华、周燕芬这对无耻畜生,仍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五年和四年。


还有一个重要信息是,去年以不堪手段为王振华做无罪辩护的大律师陈有西退出后,一位叫孙国强的(?),担任了二审辩护律师,为王振华进行无罪辩护。

出于法律精神,我本应尊重并接受律师为任何嫌犯辩护。但是,对不起,王振华例外。特别是作无罪辩护。

我笃定认为像王振华这样的恶行已经伤害到天道伦理,所以,真的无法理解为其代言的律师,会以怎样心境面对自己的女儿。

是的,王振华制造的“13分钟永夜”,几乎是能够惟一击败我的法律理性的罪恶了。


2019年6月29日下午,周燕芬,这个长期给王振华提供女性淫乐的中间人,把两位小女孩从江苏骗带到上海的一家酒店。随后,王振华留下9岁小女孩,制造了中国猥亵女童案件史上悲惨的“13分钟永夜”。

那13分钟,将给一个女童带来一辈子难以走来的黑夜,只能在噩梦徘徊。

那13分钟里,王振华这个上市公司董事长,这个充满光环的明星企业家,这个上海市政协委员,这个全国劳动模范,成了彻底的变态魔鬼。

他的侵害行为,造成9岁女孩阴道撕裂,轻伤二级。

2020年6月17日,上海普陀区法院判处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随后,因大律师陈有西介入,使出种种招术,为王振华进行无罪辩护,激起民意愤怒如潮。

那段日子,老将针对王振华案,连续写下如下篇目:

猥亵女童的王振华才判5年: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
在王振华作恶的体系性溃烂中,为检方抗诉找到一道光
只有将王振华推向重判,才能走出“好人为什么受苦”怪圈

……

一边是强大资本力量调动法律资源在为恶人脱罪,一边是强大民意力量期待检方抗诉来改为重判。

时间静悄悄地流淌,直到昨晚,结果出来,维持原判。


这样的结果,满足现有法律的程序正义。毕竟,检方没有抗诉,只有被告人上诉,5年有期徒刑已是原有法律框架下的顶格判决了。

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原《刑法》对猥亵儿童量刑偏轻,增加了从严惩处的具体情形。其中第28条规定:

猥亵儿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王振华的猥亵儿童行为发生2019年,是在《刑法修正案(十一)》颁布施行之前。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刑罚较重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没有溯及力,对其在先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所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是经得起法律考量的。

但是,与一审一样,程序正义未必是人们心中的结果正义。毕竟,从事实和性质来看,王畜生的“13分钟永夜”,真的太恶劣了。

从这个意义讲,对人们渴望重判王振华的朴素民意,也应该予以善待、扶慰和疏导。

毕竟,王振华对一个9岁女孩子犯下的罪行,即便是放在中国古代,也只有死路一条。

宋代《庆元条法事类》:“诸强奸者,女十岁以下虽和也同,流三千里,配远恶州。未成,配五百里。折伤者,绞。”
《元史.刑法志》:“诸强奸人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凡称幼女,止十岁以下。”
《大明律》:“强奸者,绞”,“奸幼女十二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
《大清律例》:“将未至十岁之幼女诱去强行奸污者,照光棍例,斩决。”

但是,王振华不仅错过改后的刑法,同时还只是在以猥亵儿童罪来判处,而不是强奸罪。

于是,在法律框架下,不能将王振华改判重刑,这样的民意之伤,只能是走向法治时代必须承受的痛楚。

也正因如此,对这个畜生,现在民意惟一能做理性,就是恨和骂。恨大伤身,骂其畜生,又不理性。更何况,还是对畜生的侮辱。

呜呼,今夜,我实在写不下去!

于是,只能计算着——就算王振华一天都不被减刑,也只不过需要3年就可以出来了。

3年后,王振华重获自由,那时他62岁。

去年12月12日出狱的韩国电影《素媛》原型罪犯赵斗淳,当时68岁。

王振华出来时,要比赵斗淳出来时,整整年轻6岁。

在“素媛案”中,被赵斗淳性侵的8岁女孩,多年来一直活在那样醒不来的永夜:

我做错了什么吗


当年,韩国也是以当时顶格15年的刑法条例作为参考标准,采纳判定其“年龄大并且酒后精神不稳”,视作某种程度的“丧失民事行为”而减刑,仅仅判处了赵斗淳12年的监禁。

宣判后,4000万韩国民众请愿、抗议、集会游行,希望能够将赵斗淳判处死刑。彼时的韩国总统李明博为此下跪道歉。

去年,赵斗淳出狱前,忍受了多年不满判决的韩国人有60万民众走上街头,只为抗议赵斗淳出狱……



得知赵斗淳即将出狱归来,当年受害女孩每晚噩梦连连,最终,一家人不得不逃跑、搬家……


赵斗淳出狱当天,大批民众冒着凛冽寒风,愤怒地爬上赵斗淳乘坐车辆的车顶,用脚猛踩车顶……

当天,在中国,新华社发表的文章标题是:韩国“素媛案”强奸犯出狱,好多人“等”着他呢



第二天,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表的文章标题是:“素媛案”罪犯出狱:法律无法给人安心,才是真正的人间悲剧!


赵斗淳的恶行,让全世界在十余年后都不原谅。原因就是这桩性侵儿童案件“素媛案”,太过恶劣不堪,而赵斗淳从不认为自有罪。

他还在狱中坚持锻炼身体,体格保持健壮结实,在韩国人心中植入极大的恐惧。

赵斗淳出狱后,他家附近增设监控装置,加装15部闭路电视,提升区内30盏街灯的亮度,设立24小时哨站,增派人手巡视当区。

在赵斗淳的家中,装有监控系统,同时增派数十名警员看守。

如此劳师动众,浪费公共资源,足以让整个世界为之深思反醒。


而制造“13分钟永夜”的王振华,也让无数人都想起赵斗淳。

而人们也曾呼唤对其进行重判,同样包括进行“化学阉割”…….

而王振华与赵斗淳一样,都是拒绝承认罪行的人。

昨天,为之进行无罪辩护的人,叫孙国强。

一个振华,一个国强。

一边是拒不认罪,一边是无罪辩护。

就算畜生起个光鲜名字,宵小弄个宏大称谓,也还是改不了灵魂流脓的无耻。

王振华与赵斗淳不一样的是,赵斗淳出来后,是靠吃政府救济活着。而王振华出来时,依然是亿万富豪。

2024年,王振华62岁;出狱后的他,比出狱时赵斗淳,年轻6岁。

那时,被这个畜生侵害的女孩,只有14岁。

现在,赵斗淳已经让韩国人恨了怕了十几年来了。而对王振华,你恨吗?你怕吗?

念及此,不由又想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评价“素媛案”罪犯出狱的标题:

法律无法给人安心,才是真正的人间悲剧!

王振华二审仍判5年,虽然符合法律程序正义,但,仍是意难平哪!



PS:激愤难耐,无以言表。推荐老将私人微信,欢迎交流:jiangyeben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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