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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项目规划报建方案证后抽查工作的通知

2016-09-18 成都房地产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6】10号),我局今年拟针对建筑项目报建方案开展随机的抽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

建筑项目报建方案

二、抽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一条。

(二)国务院办公厅、省、市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相关文件。

三、抽查环节

建设单位在市(区)政务中心规划窗口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抽签确定抽查项目。抽中后即配合我局的检查工作。

四、抽查工作时限

根据建筑规模确定,10-30个工作日

五、抽查人员

抽签确定建筑项目审批部门抽查工作人员。

六、抽查复核内容

(一)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里的各项内容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二)总平面图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是否一致。

(三)建筑性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四)建筑间距是否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五)建筑退界(包括后退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红线、绿线、蓝线、紫线等色线及建筑控制线)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六)日照分析图是否真实且符合《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七)建筑高度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及航空限高。

(八)公建配套设施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及《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九)项目配套设施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及《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十)建筑密度等相关经济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十一)建筑项目审批处室需要复核的其它内容。

七、抽查复核标准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划条件

八、抽查结果处理

对发现问题依法处理。处罚结果纳入城乡规划信用管理,即时上传至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九、抽查结果公布

年度抽查结果将在成都市规划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十、其它要求

请各报建单位及项目设计单位依法配合此项工作。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2016年9月8日

 

附件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建筑项目报建方案证后抽查告知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一条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6】1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开展建筑项目报建方案证后抽查,你单位建筑项目已被抽中,请你单位予以配合,复核完成后将及时通告抽查意见。

特此通知。



文章来源市规划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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