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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业管理“互联网+”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6-09-23 成都房地产

各物业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市物业管理科技化、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物业管理深度融合,根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创新年”主题活动的通知》(成房发〔2016〕32号)和《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互联网+”发展的指导意见》(成房发〔2016〕70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物业管理“互联网+”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创新年”主题活动要求,以全面深化物业服务供给侧改革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率、提高服务品质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水平和业主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

促进我市物业管理“互联网+”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建设一批“互联网+”示范项目,为年内实现2000个物业管理项目与“互联网+”融合打基础、树样板。

三、创建内容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管理“创新年”主题活动要求,在夯实物业管理基础,做好物业服务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学习、引进和应用互联网产品和技术手段。

(一)在企业管理(包括行政、财务、物流、人力资源等核心模块)中,使用ERP系统,实现网上办公、无纸化办公、移动办公。

(二)应用物业服务软件系统,实现报修、投诉、意见征询,费用查询及缴纳,物业服务信息公示公告等服务业务网上办理。

(三)推广使用邮件智能投递、智能充电、生鲜配送、自动充值缴费等智能自动设施,推广应用智能门禁系统,智能停车管理系统。

(四)引进智能自控、远程监控、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服务现场的远程监控,设备运行数据自动采集及异常自动预警等。

(五)依托互联网技术手段,整合资源,开展多种经营。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10月15日前)。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区(市)县房管部门择优推荐的原则,由物业服务企业填写《成都市物业管理“互联网+”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经区(市)县房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市物协秘书处。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基础条件:

1、已按规划建设要求建成并交付使用两年以上;

2、获得并持续保持十佳物业管理项目、五星级住宅区或市优以上称号;

3、申报之日前一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负面新闻曝光。

(二)考核验收(10月30日前)。市物协综合考虑区域分布、物业类型、示范效应等因素,确定候选项目,并制定《成都市物业管理“互联网+”示范项目达标验收标准》,组织专家对候选项目进行验收和指导。

(三)确定示范(11月15日前)。根据考核验收情况,报请市房管局同意后,在全市设立30个“互联网+”示范项目,并授牌表彰。示范项目将作为行业学习交流基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互联网+”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物业管理“创新年”主题活动要求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我市物业管理“互联网+”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物业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物业管理行业创新发展大局上来,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

(二)统筹兼顾,抓好结合。各物业服务机构要统筹安排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把创建工作融入到企业发展中去,既要打造示范标杆,也要做好全面推广应用,以点带面、以面促点,切实做到有机衔接、稳步推进。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互联网+”发展成果的总结、学习和交流,建立创新发展激励机制,鼓励各物业管理项目多种模式、因地制宜,学习应用互联网产品和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互联网与物业管理融合的深度和广度。

六、联系方式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地  址:成都市红牌楼长益路11号长益寓所5楼22号

联系人:汪立玲  郭 颖

电  话:028-61515315  61515316

 

备注:《成都市物业管理“互联网+”示范项目申报表》请登录成都物业网www.cdpma.cn下载。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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