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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正式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

2016-10-18 成都房地产
日前,国家住建部明确将设置“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拟定城管执法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这是住建部成立以来首次设置“城管局”。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各社会团体: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6]146号),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负责拟订城管执法的政策法规,指导全国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组织查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等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0月9日

10月10日,住建部印发《关于设立城市管理监督局的通知》,宣布上述消息。新设的“城市管理监督局”将是一个司局级单位,由住建部督查办“转型”而来,督查办此前主要负责查处住建领域的重大案件。
2015年中央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表示,由住建部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制定基本规范,做好顶层设计,并加强对省区市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意见要求,在中央层面明确了“主管部门”后,各省区市政府也应确立相应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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