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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醉驾找人顶包, “好兄弟”同进看守所!

忠诚履职的 襄阳交警 2021-04-14

二次醉驾竟让朋友当“替身”顶包?

难兄难弟终究难逃制裁

同进看守所


醉酒驾驶终被查

2019年4月18日晚,南漳交警大队民警在石门水库管理局桐树店路段进行酒驾查处专项行动。

20时55分左右,民警发现一辆白色雪佛兰牌小型轿车突然停靠在路边,便立即拦截并对驾驶人进行检查,快速酒精排查仪爆闪提示其涉嫌酒后驾驶。

经抽取血样送检,驾驶人陈某的血样中检测酒精含量为205.3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朋友“顶包”被识破

4月26日,民警以“危险驾驶案”对陈某立案侦查,5月14日,经多次口头传唤的嫌疑人陈某竟然一口咬定当晚不是自己驾车,称驾驶员是其朋友贾某。随后民警通知贾某到案接受调查,贾某也作出了与陈某一致的口供,称当晚是自己驾车,与陈某无关。

民警连夜审问两人,向贾某宣传法律法规,希望贾某配合调查,并讲解了作伪证的后果等,但贾某未予配合。

随后,民警调取事发当晚嫌疑车辆经过路口的监控录像,确认当晚驾车人就是陈某,并将相关证据出示给贾某看。经过一夜的审问,贾某终于交代是陈某指使自己撒谎,在公安机关调查时作出虚假证言,妄想逃过法律的制裁。

民警通过调查发现,嫌疑人陈某还是二次酒驾,早在2016年,陈某就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法院判刑3个月、处罚金10000元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次陈某属于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

目前陈某和作出虚假证言的贾某已被刑事拘留。



审核:马辉

编辑:向小渊

来源:南漳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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