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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买分卖分?看蜀黍如何把“牛”牵走!

襄阳交警 襄阳交警 2021-04-14

化身“黄牛”买分卖分?

拘留+罚款

为自己的行为买了单


近期,枣阳交警大队在侦查中发现了“驾证买卖分”的现象存在,为此交警部门加大了交通违法处理驾照实名认证、增设高清摄像头等工作举措,但是一些“驾证买卖分”行为做得非常隐蔽,“黄牛”通过微信以及张贴小广告等形式联络、交易,这些行为严重助长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气焰。

案件详情


为打击驾驶证“买分卖分”违法行为,枣阳交警大队一方面加大了违法处理中心视频巡查工作力度,对在违法处理中心周边长时间活动人员进行调查,另一方面以网络、微信、手机及网络推送的驾驶证买卖分信息为线索,开展了各种调查取证。

4月18日,李某林主动搭讪前来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驾驶人姚某,并表示愿意花300元购买姚某3分,姚某同意后,李某林让姚某一起前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顶替”为鄂FMF8**的车主接受处罚,从中获利60元。

处罚过程中,细心的民警从中发现破绽,随即对其问询,李某林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鄂MF8**的车主为了处理24分的交通违章,事先微信联系了李某林,并约定以4000元的价格从李某林手中购买他人驾驶证用于处理违章。

李某林通过微信联系了姚某、徐某,姚某愿意以300元的价格代为他人处理违章,徐某愿意以1170元的价格代为他人处理违章,李某林在交易过程中被交警查获。

目前,李某林已被枣阳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并收缴其违法所得。


蜀黍有话说

买分卖分均属违法行为,无论买分卖分,还是充当黄牛,都是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警方将严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审核:马辉

编辑:向小渊

来源:枣阳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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