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翟保锐、宋正国等19人,您的驾驶证已被吊销
襄公(交)送字[2019]第012号
下列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规定,我单位已告知下列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下列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限期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视为放弃此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规定,我单位已对下列当事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予以公告送达。下列当事人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单位(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32号,电话:0710-3238110)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后视为送达。
如不服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襄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6月28日
现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布如下:
翟保锐 4206251975****441X
宋正国 4206251964****1030
陶 云 4206201969****2011
崔 峰 4206821981****0551
史卫星 4206211992****5714
王锋明 4101811978****0033
龚贤群 4206251968****6219
刘天兵 4206251971****6837
刘德宝 4206251973****6811
蔡文龙 4206251985****2533
敖正斌 4206251968****2794
陈 龙 4206241985****5116
陈 伦 4206241993****471X
余道海 4206241961****2276
王 钊 4206261990****0011
罗 浩 4206241986****0054
曾祥虎 4206241985****6812
徐 阳 4206021994****3038
高 志 4206241968****431X
审核:马辉
编辑:向小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