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陈真、姜伟等人,您的驾驶证已被吊销……
襄公(交)送字[2019]第014号
下列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规定,我单位已告知下列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下列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限期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视为放弃此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规定,我单位已对下列当事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予以公告送达。下列当事人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单位(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32号,电话:0710-3238110)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后视为送达。
如不服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襄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7月19日
现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布如下:
陈 真 4290011988****685X
贾俊杰 4206831993****0039
姜 伟 4206831985****5812
崔建春 4113251988****2318
陈 勇 4206831992****3413
程得力 4206021996****1530
陈 满 4206831994****0350
李宝训 4206831988****0018
夏保川 4206831983****5815
吴世海 4206831984****0370
刘艳伟 4206831979****039X
张元发 4206831985****2154
尤西峰 4206221969****4918
朱凡凡 4206831984****6738
李 峰 4206831986****5818
胡高峰 4206831985****0334
亢留山 4206831973****5495
朱传成 4206831980****0510
夏传忠 4206831960****0016
张小虎 4206831990****053X
余书勇 4206831970****2815
张 进 4206061979****6513
贺爱兵 4206831987****7234
陈立军 4206831972****033X
姜 勇 4206831974****0030
胡俊杰 4206021976****1516
刘健康 4206241995****135X
下列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下列当事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但经邮寄仍无法将《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现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4条之规定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辩和听证申请(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32号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话:0710-3238110),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支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名单:
肖彬彬 4290011989****3416
黄龙龙 4206831991****2212
檀小凤 4206831987****5848
特此公告。
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7月19日
权威发布 ‖ 注意,襄州区6个路口增装电子抓拍设备!专拍这些违法行为……
审核:马辉
编辑:向小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