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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保健食品宣传“坑”不少,看完记得绕着走!


防癌、抗癌、预防老年痴呆

治疗高血压、抗皮肤衰老、延缓衰老

……

你是不是也曾经听到或见到

这些五花八门的保健食品宣传广告?

而且你还差不多信了?



老年消费市场潜力巨大

但因此

老年消费者权益经常受到侵犯

尤其是保健消费领域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投诉统计分析报告》中,老年群体消费权益受损被列为十大热点之一。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刘清表示,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消费群体从数量上居全球首位,老年保健消费市场异常火爆,但保健消费领域相关问题层出不穷。


为了赚取老人口袋里的钱

夸大商品、虚假宣传

骗取老人信赖等等

都成了不法商家手中的利器


案例一


  2018年1月9日,广西自治区梧州市老年消费者黄女士被一家养老机构业务人员推荐了“涧参心乐”保健食品。业务人员称,只要坚持服用两个月,动脉硬化等病就能彻底消除。

  黄女士听信后即购买十多盒,价款1.7万元。服用两个月后,经医院检查,身体状况没有任何改善,黄女士觉得上当受骗,多次找到某养老机构相关负责人要求退款。在退回5000元后,该养老机构负责人即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继续退款。

  黄女士向梧州市消委会投诉后,最终养老机构负责人同意将黄女士未服用完的价值8080元的保健食品做退货退款处理。

案例二


  2018年4月底,79岁高龄的消费者陈先生、顾女士夫妇在江苏省南通市一家公司花费2.4万元购买了两套颐元胶囊。后感觉价格高,便自行向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商家认为其证照齐全且商品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款。

  南通市崇川区消协进行了调查,并现场组织调解。调解人员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因此,商家虽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商品合格证照齐全,但未尽到告知消费者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的义务,使老年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功能产生误解,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在消协工作人员调解下,商家一次性全额退款。

  

中消协副秘书长刘清认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应当理性看待保健食品消费。作为对健康具有辅助功能的商品,保健食品和保健器械对特定消费人群能够发挥作用,但绝不能盲从、迷信保健食品,认为其可替代药品。积极保健是社会趋势,但要从实际消费能力出发,因人而异进行选择。要通过正规渠道,提高对各种保健食品的认识和辨识机能,自觉防范坑老行为。


那如何分辨

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大坑”

一张图教你辨别

↓↓↓

广州花都发布编辑部

来源 |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食品药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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