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花东镇鸿鹤村,数位村民先后多次向市纪委、区纪委反映该村村干部低价出售留用地指标、造成村集体利益损失的问题。
花东镇纪委经核查,未发现村干部获取利益,只有镇三旧改造办副主任商某检承认收受了8000元的红包,因此镇纪委拟对其给予党纪处分,但认为群众反映的问题并不属实,数次予以办结处理。
针对这一处理结果,村民们并不满意,于是继续上访。线索转到了花都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调取前期所有信访核查材料,分析数十卷材料,工作人员终于梳理出了疑点:鸿鹤村“两委”不顾其他人的更高出价,坚持低价向涉案的润某公司出让本村留用地指标;润某公司通过倒卖留用地指标获利高达1000万元,难道只存在不到1万元的利益输送吗?
初步核查后,线索越来越清晰地指向时任花东镇副镇长——曾广山。作为商某检供述的直接授意人,事后更是应允提拔商某检,如果没有利益关系,曾广山为何如此尽心尽力。专案组顺着这些疑点继续深入调查。
一条曾广山、商某检伙同鸿鹤村“两委”干部,共同收受润某公司利益、违规流转留用地指标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脉络愈发清晰。
专案组果断决定:对曾广山依法实施留置,并很快得到广州市纪委监委的批准。
然而,案件并不如预想的顺利。由于准备充分,曾广山面对办案人员显得气定神闲,坚决否认存在任何违法犯罪事实。
面对一直不肯供述的曾广山,办案人员一筹莫展,只能再次梳理之前的调查资料、检查相关的物品。
这一次,办案人员有了新的发现:曾广山随身携带的包中有个小夹层,里面装有一部旧手机,但手机里却没有存储任何信息。
“叮铃铃……”一个电话打进来,专案组由此发现了徐某。在随后的谈话中,出其不意地将徐某的有关情况抛向曾广山。专案组一鼓作气,查明曾广山涉嫌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收受财物合计人民币约1500万元,其本人得款共计500余万元,目前已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一开始,组内人员在工作理念和方式上会有摩擦
承办该案的第四纪检监察室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新成立的部门,由大石、老罗、小周、小许四名工作人员组成,老罗年纪最大,但也还不到35岁,小周、小许更是90后,四人的平均年龄不到30岁,是全市乃至全省平均年龄最小的纪检监察室之一。
大石虽然年龄不大,但在原纪委监察局已工作近10年,其他三人均是由检察机关转隶而来。大石熟悉原纪委监察局的工作方法、老罗通审讯、小周懂财务、小许熟程序,四人分工合作,效率提高不少。
“一开始在工作理念和方式上会有摩擦,原来纪律审查的取证标准,相对于刑事诉讼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原来检察院的同事,更习惯调查查证重大的案情、触犯刑法的行为,但在纪律审查中,几百块钱的购物卡可能就是一名干部腐化的开始。”大石说。
在留置曾广山的前一天,他还收了一张礼品卡,并且随手放在包里。“那时,曾广山已经知道有办案人员在查他了,却没觉得收受礼品卡有什么问题,脑中完全没有纪律这根弦。”老罗说,如果基层党组织平时纪律教育、监督管理工作更到位,真正警钟长鸣,或许曾广山们不会走到犯罪这一步。
曾广山一案的破获,与监察体制改革分不开。2018年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各级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整合了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腐败和原行政监察机关的行政监察职能,监察对象范围扩大到包含村干部在内的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于是该信访件最初举报的村干部得以纳入新的监察范围。同时,改革也促使内设机构调整,执纪与执法贯通,提升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