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
坚决遏制非法建设、销售或以租代售小产权房的通告
花府〔2018〕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省、市、区关于打击“两违”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相关工作要求,就将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土地建设住宅、将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土地上房屋当作住宅销售或以租代售(俗称“小产权房)现象,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决遏制非法建设小产权房。禁止将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土地建设住宅,禁止在未取得合法用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非法建设,禁止改变规划批准用途、规模、平面结构、立面效果等进行非法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自有宅基地、购买他人宅基地、利用本村(社)空闲地或购买村(社)集体土地建设小产权房。目前在建的小产权房,一律停止建设,坚决依法查处。
二、坚决遏制非法销售或以租代售小产权房。禁止将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土地上房屋当作住宅销售或以租代售,禁止中介代理小产权房业务,中介机构不得配合开发主体营销小产权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小产权房。购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一切损失和后果自行承担。
三、严厉打击查处非法建设、销售或以租代售小产权房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策划、支持上述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四、请广大市民投资置业时认真甄别,警惕虚假宣传,避免给自身财产带来损失。小产权房一经拆除,不予补偿。
欢迎广大市民对违法建设、销售或以租代售小产权房行为进行监督,踊跃举报。举报电话:区查违办020-86818463、区小产权办020-36891887 。
特此通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4日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