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今天起,广东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这5点赶紧记
骑电动车
是不少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
但是!
最近有项新规即将出台
将影响你我他
4月1日起,广东将开展
半年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
快自查你家的电动车
符合标准了吗?
购买时,要注意哪些方面?
3月28日下午,省公安厅联合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暨清明节交通安保视频调度会,分析我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形势及清明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部署开展全省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并就做好清明交通安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据了解,自4月1日起全省将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要摸清源头底数,建立管理台账,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优化管理方式;二要抓住整治重点,确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的重点整治地区,加大治理力度;三要开展联合整治,与工信、市场监管、交通、住建、邮政等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四要强化宣传教育,推动乘骑人员自觉守法,提高群众出行安全意识,引导群众不购买、使用违标车辆,确保实现“两降两升”工作目标。
近日,国家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提出将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销售监管、登记使用管理,妥善解决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等多方面的具体要求。
《意见》实施后,要这样做:
●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
●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
●标准实施过渡期内严禁生产既不符合新标准又不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通过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
详细内容请看:
新标准将最高车速为25km/h
整车质量(含电池)调整为55kg
电机功率调整为400W
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根据《意见》,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查证属实的,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标准实施后不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实行电动自行车销售目录或公告管理的地区,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
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要求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尚未实施登记上牌管理的省(区),要提请省(区)政府尽快建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
鼓励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佩戴头盔。要适时组织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检查,严管通行秩序,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科学合理分配路权,完善交通管理设施,依法保障电动自行车安全、顺畅、便捷出行。
针对当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意见》提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
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要积极提请党委政府综合施策,会同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
对于共享电动自行车,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
广州花都发布编辑部
来源丨广东交警、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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