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注意了!
花都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
正式发布了!
花都区积分申请入学报名
将于5月1日启动。
有哪些途径可以申请入学?走哪些流程?
积分申请入学安排哪些年级?
……
花都区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 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74 号)《关于落实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7〕4 号)《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18〕2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让来穗人员为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做好准备,现就有关积分制入学工作指引如下:
Q:1.在花都区常住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有哪些途径申请入学?
A: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 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精神,我区必须首先保障每年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非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如果非穗籍适龄儿童、少年确实需在花都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可根据“多渠道、分步骤”的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途径申请入学:
(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或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可持有关材料文件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
(2)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按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申请入学,但会存在供需矛盾,建议仍需要申请参加积分制入学;
(3)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广州地区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积分制服务管理并完成积分核定,可为随迁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详见问答 8);
(4)联系民办学校入读。来穗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报读民办学校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Q:2.什么是政策性照顾学生?他们可以享受什么入学政策?
A:答:政策性照顾学生是指符合当年发布的《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 策性照顾学生清单》,或符合花都区制定的入学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持有关材料文件,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
(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详情查看广州市教育局或花都区教育局政府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的最新规定;
(2)符合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包括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 原公安警卫部队、消防部队、边防部队等单位转隶人员子女、符合条件 的港澳居民子女、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子女、参加援鄂抗击新冠 肺炎医务人员子女),详情可咨询企业所属的区行业主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符合以上条件的入学申请人,由辖区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不需参加积分制入学。
Q:3.为何申请人必须先核定积分制服务分值才能参加2020年积分制入学?
A:答:根据《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的 规定,积分制服务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申请人必须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学等公共服务。
Q:4.报名参加2020年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应在何时提出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
A:答:申请报名参加我区2020年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应在2020年3月6日开始在网上提出积分制服务管理积分申请或调整申请,并在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短信后,于3月27日17:30前,携带资料前往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完成受理。
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地区的申请人未能及时返穗。为不耽误入学申请,我区特开通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签注和积分制受理业务寄递办理的业务。如需通过寄递办理以上业务,请及时联系居住证所在窗口的来穗中心。
Q:5.为何2020年积分制入学需要提前2个月提交申请积分或提出积分调整?
A:答:根据《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需要经过申请、审核、评分等环节,再由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联动审核。
尽管广州市已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框架,力求前台材料受理、后台材料审核的电子化,但是相关审核流程,从提交申请到获得积分约需2个月(即例如有来穗人员3月27日才提交申请材料,35个工作日以后,5月20日才能确定最后积分),目的是把积分核准,保障来穗人员的权益。
Q:6.积分申请入学安排哪些年级?
A:答:除政策性照顾学生外,对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目前只开放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简称“起始年级”)的申请。
因此,提出积分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或少年,一年级必须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没有读过一年级、没有建立全国学籍;七年级必须为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当年8月31日年满7周岁或以上的儿童申请入读一年级,监护人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延缓入学材料,监护人在积分入学网上填报后,需递交延缓入学材料到预就读镇街教育指导中心以完成报名。
Q:7.积分制入学申请流程如何?什么时候报名?
A:答:积分制入学申请统一通过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见备注)进行积分制服务管理申请,待核定积分后,再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计算申请人积分,统一排序,统一录取,完成积分申请入学的积分和学位分配工作。
积分制入学前期积分咨询由区来穗部门负责,积分公示之后的学位咨询由区教育部门负责。2020年花都区积分申请入学报名将于5月1日启动。
备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http://113.108.174.59/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
Q:8.来穗人员完成积分核定后,需具备哪三项必备条件,可为子女参加积分申请入学?
A:答:参加我区积分制入学的三项必备条件是:①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
②在我市就业(就业人员须进行就业登记,如需了解可咨询各镇街劳动中心和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或创业(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 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可咨询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③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养 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之一;若申请人上述三项必备条件均不在花都区的,不接受其在我区的积 分制入学申请。
满足以上条件的来穗人员即可为随迁子女提出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申请。
Q:9.来穗人员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我市就业创业及购买社会保险的,这三项必备条件有时限等具体要求吗?
A:答:居住证要求连续时长满一年(截至2020年8月31日)且在申请时处于有效状态;就业要求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已办理就业登记且在区职能部门审核阶段处于有效状态;选择创业项的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且在区职能部门审核阶段处于有效状态;缴纳社会保险五个险种之一要求最低一个月,并计算购买社保时间至2020年 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Q:10.来穗人员可夫妻双方同时参加积分申请吗?
A:答: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18〕2 号)的规定,来穗人员以个人为单位申请积分制管理。若夫妻双方都为来穗人员,可以在核定积分后,自行选择分高且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一方提出报名申请。
Q:11.积分制入学申请人需要去职能部门现场提交资料吗?
A:答:个别积分项需要申请人现场提交资料,具体见《附件 6:2020 年度花都区积分制入学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
Q:12.如何保障来穗人员享受“租购同权”?
A: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 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29 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7〕53号)《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18〕2号)的文件精神,来穗人员符合享受“租购同权”的条件为:
“符合花都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为保障其合法权益,在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时,对申请人合法租房达到一定时长的情况,赋予与购房者相同的分值、权重。但实施租购同权,不代表租房就一定可以入学。
Q:13.积分申请入学的积分排序规则如何?
A:答:积分分两个批次计算及排序:
(1)第一批:“省五年”优先。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条例》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在花都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五年、在花都地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在广州市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五年、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下简称“省五 年”),其适龄子女优先获得公办学位分配。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2)第二批:普通积分。不满足“省五年”条件的,为学位安排第二批次。若申请入学地在满足“省五年”入学申请人学位需求后仍有 剩余学位的,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Q:14.申请积分制入学可以挑选志愿学校吗?
A:答: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申请人,可在积分申请时选择我区城区(4个街道)或6个镇其中之一作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地。
我区“积分入学申请”工作在公示积分审核结果后,将公布全区当年可提供起始年级学位的公办学校名称及学位数,供申请人填报志愿。其中花东中学属于寄宿制初中,可提供剩余学位接受积分入学申请。
Q:15.申请人可填报多少个志愿学校?
A:答:申请人选定拟入学地后,可在该街镇内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报1-4个志愿学校。
Q:16.如何计算连续办理居住证有效时长?
A:答: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和《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计算方式如下:
(1)2015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居住证,居住证功能停止不超过30天,计算连续时长。
(2)2016年1 月1日后到期的居住证,自居住证功能恢复之日起计算连续时长。
Q:17.注意事项。
A:(1)积分排序分配学位过程中,如同一志愿学校同一批次内出现入学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情况,按以下顺序从高至低进行积分排序分配学位:一是连续办理居住证月数;二是累计办理居住证天数。
(2)凡不按照本指引公布的时间报名、现场受理、填报志愿、报到注册的,均视作放弃积分制入学申请,来穗部门不接受其积分制入学申请,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3)所有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积分制入学后,要求于5月 23日至24日到预就读街镇的积分制入学确认信息点(见附件 5)进行现场签名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相关资料,若以配偶方进行入学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和身份证,否则不予受理。需提交材料:a.入学人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小孩若未办理身份证,其 出示的户口簿上有身份证号码即可)、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若入学人和申请人(及配偶)分属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证明相互关系的有效材料。b.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必须是首次入学,没有建立过全国学籍信息;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须提交目前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籍信息表,经在读学校盖章,现场查验审核收取。
(4)申请人需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并提供原件复印件供查验,否则申请人积分项无效,若发现填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例如申请入读一年级的申请人已读过一年级等情况,区教育局和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有权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Q:18.来穗人员参加了积分制入学,是否就一定能入读公办学校?
A:来穗人员参加了积分制入学,不一定就能入读公办学校。因为按国 家、省、市、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花都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基本顺序如下:
(1)解决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解决广州市、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入学。
(3)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花都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必须在解决符合(1)、(2)条件入读的前提下,在预留适量学位以供返区生使用后,剩余的学位才能根据申请人积分高低,用于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制入学时必须选择一个拟入学地,选定以后只能参与拟入学地的排名安排,不能要求把拟入学地的分数和排名更改到其他镇。
例如李某申请积分制入学时确认了城区(四条街道)为拟入学地,积分公示以后,李某得分为40分,个人积分在城区(四条街道)的排名为600名,而城区(四条街道)最低安排名次为500名,李某就不符合城区(四条街道)的安排条件,无法进入派位。但此时赤坭镇由于申请人数较少,申请人个人积分为20分的就符合条件可以派位,李某就不能要求将拟入学地变更为赤坭镇或者其他镇,只能在城区(四条街道) 参与积分排名。
如果来穗人员的积分制得分比较低的,或者申请入学地的申请人数较多的,申请人达不到安排条件,都无法安排。申请人核定的积分和排名较低的,请慎重考虑选择积分制入学报读人数较多的城区(四条街道)和狮岭的学校,以上两区域学位供给较紧张,剩余学位不能确保满足所有获得积分者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需求,可及早选择入读民办学校或回原户籍地入学。
Q:19.重要声明
A: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均为个人自愿行为。剩余学位不能确保满足所有获得积分者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需求。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扰乱正常积分申请、学位分配秩序的人员, 区来穗局和区教育局有权将其列入我区积分入学黑名单,不受理其积分入学申请,望广大来穗人员知晓。本工作指引解释权属于花都区教育局和花都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广州花都发布编辑部
来源丨花都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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