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01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花都区政府同意,花都区卫生健康系统将于2020年在区内设考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四、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1.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包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择业期高校毕业生),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资格;非全日制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跟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2.社会类人员:要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须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执业证。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2)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报考者年龄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2.岗位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年限等具体资格条件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其中:产科、儿科、影像、麻醉等4类岗位为紧缺岗位。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首日。
聘用后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 )、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wsjkj/ggl/)发布招聘公告(以下同,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登陆查看)。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9:00至8月12日(星期三)17:00。
(2)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 )。
2.报名方法:
(1)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
(2)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本公告《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的序号及职位报考。
(3)笔试或临床能力考核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便可参加笔试或临床能力考核。报名成功后请按通知时间(时间待定)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往年已在网站上注册过的报考者请注意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个人信息表,并核实所留联系电话是否正确有效。
(3)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为相近专业。
(三)考试
1.考试科目及计分规则
(1)产科、儿科、影像、麻醉等4类紧缺岗位考试科目份为临床能力考核及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临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2)招聘职位表中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资格的岗位无需参加笔试或临床能力考核,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100%计入总成绩。此类岗位的考生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
(3)其他岗位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及面试两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4)单项考试成绩与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生考试成绩中任何一科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笔试或临床能力考核
(1)笔试(满分100分)
除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和报考产科、儿科、影像、麻醉类岗位的考生不安排笔试,其他岗位均必须参加。
①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②笔试地点:委托第三方提供场地,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分为医学类和非医学类岗位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提供或推荐任何参考用书。
(2)临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报考产科、儿科、影像、麻醉类岗位的考生必须参加。
①考核时间:应聘者凭准考证,按所报考专业到相应的医院(具体地点由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进行为期一周的临床能力考核。请考生提前预留考试时间,所有临床能力考核必须指定期间内完成。
②考核内容: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表现、服务理念、沟通能力、专业知识及技能等情况。
(3)开考要求
笔试或临床能力考核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 3,在首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延长3天报名时间。按1 : 2比例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笔试。
3.面试(满分100分)
(1)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方式
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或临床能力考核合格人数1 : 3的比例,依笔试或临床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或临床能力考核合格人数不达1 : 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
(2)成绩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
笔试、临床能力考核成绩和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
(3)面试前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②资格复审地点:地点待定(具体地点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③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应届毕业生: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未婚证、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等。
择业期内毕业生: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未婚证、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等。
社会人员:准考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未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岗位有工作经历和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
(以上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④资格复审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⑤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及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⑦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健局公告栏公布,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5)面试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②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由花都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健局公告栏公布。
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时,可在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实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调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真实性等情况。若考察不及格,则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名反映。
(七)聘用
1.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须提交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农业户口需办理农转非,非广州户籍人员需办理入户广州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后,必须在所聘单位至少工作5年或以上。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等方式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2.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防疫工作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4)。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笔试;其他地区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必须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告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网址
1.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
2.花都区政府卫生健康局公告栏网址:
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wsjkj/ggl/
(四)咨询及监督投诉
1.咨询电话:020-86836552(资格条件咨询)、400-838-929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
2.监督投诉电话:020-86859112。
(扫码查看职位表)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24日
02
花都区招聘事业编中小学教师72人
招聘劳动合同制36名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2人(入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识别下面二维码查看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下列情况不接受报名 :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识别下面二维码查看附件)
说明:“2020年毕业生”指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年龄要求如下:具有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识别下面二维码查看附件3),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核时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学科教学、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职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6.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的2020年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须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三)有关说明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
2.报考者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报考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报考职位进行岗位等级聘用。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通告、网上报名、确认、笔试、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核、教学技能测试、填报志愿、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和“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的通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网上填报资料:报名者于2020年7月30日至8月3日在http://www.sydwzl.com/gdhdzxxjszp/,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考职位包含多个学校岗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在填报志愿阶段根据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由考生选择。
2.报名须知
(1)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视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职位数。
(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考者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因未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三)确认
1.笔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在2020年8月4日8:30至8月5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确认路径:登录报名系统--报考管理--查看打印报名表--确认参加笔试。
考生请慎重确认,一经确认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的,我区将有权拒绝该考生参加我区其他教师招聘考试。
2.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的考生于2020年8月7日10:00后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9日下午15:30至17: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五)综合素质评估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同分人员一起进入综合素质评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评估。
综合素质评估时间:2020年8月16日8:30至17:30。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外国语学校(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大道 66号)。
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人员名单于2020年8月14日12:00前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布。
综合素质评估的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设合格线,不计入总成绩。
综合素质评估按照《广州市教师招聘综合素质评估工作指引(试行)》(穗教组人〔2019〕55号)的要求组织。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信息技术、科学、心理等学科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解水平。
2.音乐学科以展示技能的方式进行,包含以下三个环节。
(1)声乐:演唱一首自选声乐曲片段;
(2)钢琴:演奏一首自选钢琴曲片段,现场提供钢琴;
(3)个性特长(任选一项,乐器、配乐自备):器乐演奏片段(钢琴除外)或舞蹈表演片段。
3.美术学科以展示其专业特长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自身专业方向展示一项绘画(国画、水彩、水粉、素描均可)或书法专业技能。
4.体育学科以展示以下技能的方式进行。
(1)考生本人所学的专项技能;
(2)一般体育技能;
(3)中小学体育教学的基本技能。
体育、音乐、美术三个学科的考生可根据本人专项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器材。
(六)资格审核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的成绩高低顺序,每个职位按以下公式确定进入资格资格审核的人选、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教学技能测试。
其中y代表进入资格审核的人数,x代表该该职位拟招聘的人数。
如果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则按综合素质评估的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教学技能测试。
时间:2020年8月17日14:30至17:30。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外国语学校(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大道 66号)。
(七)教学技能测试
教学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主要考察考生在专业素养、教学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时间:2020年8月19日8:00至18:00。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外国语学校(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大道 66号)。
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科学、心理等学科以及音乐、美术、体育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不提供多媒体教学平台。
2、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生物等学科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不提供多媒体教学平台。
(八)填报志愿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填报志愿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教学技能测试,高分者排名靠前。
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接受委托填报。逾期不参加现场集中填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同一职位只有一个学校的,考生在报考时已经确定了职位,无需再填报志愿。
(九)体检
资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执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重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方式以查阅个人档案、核实报考条件和相关资料为主,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学习、工作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在编教师实行试用期制,2020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0年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一年;工龄满一年的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需承诺最低服务期5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在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四、人员待遇和管理
在编人员录用后实行聘用制,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学校统筹安排。对招聘岗位在乡村学校的录用人员中没有教学经验的毕业生则统一安排到区优质学校见习一年,见习期满转正之后再到招聘岗位所在的学校工作。人员聘用后按“区管校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
五、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四)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五)区教育局机关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由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20-36898754
监督电话:020-36892602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表
附件2: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
附件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
附件4:资格审核材料目录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0
为进一步加强花都区公办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花都区教育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劳动合同制36名(不纳入编制管理)。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和报考专业要求等情况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职位表》(识别附件二维码查看)。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为已经参加过按照《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的通告》(2020年5月2日发布)和《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通告》(2020年7月20日发布)两次公开招聘其中之一的,且笔试、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同时所学专业符合职位要求的考生(不含花都区内的新机制教师)。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和“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的通告。
(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2020年8月21日8:30至2020年8月22日12:00在报名网http://www.sydwzl.com/gdhdhtzjszp/,按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当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小于1:2时,可视情况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人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于2020年8月23日12:00之后打印准考证。
(三)面试
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对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解水平。
面试时间:2020年8月24日8:30-17:00。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秀全外国语学校(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大道 66号)。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每个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的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的人选于2020年8月26日18:00前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布
(四)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在规定时间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执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内对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首次合同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需要可续聘。
在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的确定应在相应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和管理
劳动合同制教师的薪酬待遇按照花都区劳动合同制教师薪酬标准执行,包干经费按15.66万元/年.人的标准(含单位及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绩效工资等)核拨。
聘用人员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填报志愿时所选择的职位为初次工作岗位,区教育局有根据各学校的师资情况进行调配的权力。
其他具体事项,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区教育局机关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方案由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20-36898754
监督电话:020-3689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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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职位表。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