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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燃放、储存、生产、销售烟花,举报电话在这!



4月1日起
花都区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详情戳→【关注】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消息发布后,市民一片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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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发布
《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向市民做出以下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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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 

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区政府决定从2021 年4月1日起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月1日起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生产、销售、携带、寄递、燃放等一律属于违法行为。为响应区政府号召,给全区人民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家园,建设幸福美好花都,特向广大市民致信倡议:


一、党员干部带头。全体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遵守政府的《通告》规定;


二、倡导移风易俗。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运输、储存、生产、销售、寄递、携带烟花爆竹,选择喜庆音乐、敬献鲜花、挂黄丝带和制作邮寄思念卡等绿色简约、安全文明的方式过节或办理红白喜事;


三、广泛宣传教育。自觉宣传和引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亲戚、朋友、邻里,不燃放、不运输、不储存、不销售、不携带、不寄递烟花爆竹;


四、举报不法行为。花都是我家,禁放靠大家。发现非法燃放、非法销售、非法储存、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


五、强化行政监管。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镇政府要担当履职, 周密组织,密切协同,严厉打击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村社和企业非法组织燃放烟花爆竹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对社会人员燃放、运输、储存、销售、携带、 寄递烟花爆竹的,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该罚必罚、该拘必拘、该刑必刑。


让我们共同守护安全、爱护环境,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参与烟花爆竹非法违法活动,为建设安全环保、幸福美好的花都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广州市花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3月31日


发现以上违法行为

市民可拨打区公安分局020-83166211

进行举报


广州花都发布编辑部

来源:花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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