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经营者:这封价格提醒告诫函,请查收!
价格提醒告诫函
全区各有关经营者:
根据当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势,为维护好全区粮、油、蛋、肉、禽等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区有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各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严禁组织捏造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和操纵市场价格行为。
二、经营者应严格依法明码标价。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经营者应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经营者要积极组织货源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特别是米、面、油、肉、蛋、蔬菜、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用品的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单纯以盈利为目大幅涨价。
四、经营者不得有以下价格违法行为:
(一)不得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三)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要求,严格自查整改,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积极参与、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全区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全区市场监管部门正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各类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社区菜店等经营场所价格行为,密切监测粮、油、蛋、肉、禽等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物资的价格变动。对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拒不改正、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积极发挥社会共治作用。若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5日
来源: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穗琦
花都区关于在集中隔离场所和管控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阳性感染者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