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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改装,可举报!
广州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广州市应急部门提醒:
发现电动自行车
违规充电、改装可举报
房东将室内疏散楼梯间改造成电动车固定充电区域
短短十几秒!火势蔓延整个房间触目惊心!
当事人或被判刑
2.2020年8月26日04时许,任某某停放在乌海市海南区市场南侧商业楼一楼内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左后侧连接的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烧至楼上,楼道黑烟弥漫,引发多数租户逃生自救,在逃生的过程中,三楼租户苏某死亡,其亲属郑某(案发时13周岁)受伤。法院审理认为任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3.2020年8月31日凌晨1时许,黔西市城关镇金凤安置区公园巷一栋7层半的自建房一楼,房主董定华的三轮车在充电时,充电电源线路发生故障打火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引发火灾,造成向某某、赵某某、黄某某的女儿黄某3三人死亡,黄某某的妻子漆某某、赵某1等十三人不同程度受伤,法院审理认为董定华及其子蒋加林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4.2019年9月19日19时许,杜顺华将该电动车推行至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金州社区命官营八幢4号一楼进行充电,后其发现车辆无法正常充电后未将充电器械拔除,而是继续为车辆进行充电。在充电过程中,该车内部电路发生短路,引燃周围电动车和可燃物,引发火灾,导致罗某死亡,潘某、白某1受伤,造成财物损失价值人民币96317.16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杜顺华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5.梁峥于2020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间,在北京市朝阳区某房,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电瓶放置于室内不当充电,电瓶在充电过程中引起火灾,致租住在案发房屋内的田某死亡。经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认定,火灾原因系锂电池电瓶充电过程中发生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法院审理认为梁峥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6.2019年6月10日22时30分许,李建华在大理市“大理市建华旅游咨询服务部”给电动车及电池充电,次日凌晨0时许李建华等人入睡时,仍有5块电池仍在继续充电,至凌晨6时许,一楼南墙中柱处货架底部的锂电池在充电过程中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扩大成灾。火灾事故造成李某5、李某4、李某6、梁某、李思雨、鲁某六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经鉴定直接财产损失为167244.66元。法院审理认为李建华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共同经营人赵定刚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7.2019年8月8日19时许,刘军将其私自加装了电池的电动车停放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管头村自建二层楼的一层楼梯口进行充电,其返回二楼租住房间休息。次日凌晨1时40分许,该电动车发生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导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军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房东周自更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8.2019年5月5日上午6时许,停放在桂林市“一佳公寓”一楼电动车停放处的电动车电气故障起火,同时引燃该停放点的17辆电动车及1辆摩托车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后,租住人员在逃生过程中,5人(学生)在该楼二楼至一楼的过道中死亡、38人受伤。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寓实际经营者陈水彬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房东赵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公寓管理员吴炳良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9.2018年4月6日,张海俊为停放在苏州市长江花园二区15幢一单元楼梯口的电动车充电,22时05分许,该车起火燃烧,进而引发火灾,造成被害人马某某、李某某、王某某、李某珠4人死亡,另有高某、马某云、洪某3人不同程度受伤。起火原因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故障而引发。法院审理认为张海俊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10.2019年4月4日凌晨,管五营在其住处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北横街一间巷3号105房内为其使用的电动车充电时发生故障引燃可燃物致火灾发生,从而导致居住在该房的承租人廖某灿和黄某生死亡。经鉴定,起火原因为管五营使用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故障引燃可燃物所致。法院经审理认为管五营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改装可举报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0月3日,广州市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为226万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广州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或超400万辆。
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改装电池,安全隐患极大,极易造成火灾亡人事故,教训惨痛。
广州市应急部门提醒,如果市民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改装等行为,请拨打12345或96119举报。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近日,广州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分别发布通告和公开信要求房东、租客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天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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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者改造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无法设置或者改造的,应当加强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属地街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防止发生火灾。
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消防机构或者属地街道报告。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消防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于指定停车位、按规范进行充电。
特此通告。
广州市天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5月14日
越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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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出租屋房东及租客的
一封消防安全公开信
广大出租屋房东及租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大量流动人口来我区务工经商,群租房屋数量在快速增长,同时也给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一定的压力。为进一步规范出租屋管理,消除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在此,呼吁广大出租屋主严格落实出租屋消防安全治理的相关工作。
1、按要求足量配备相关消防器材,防盗网处需按规定设置逃生窗,出租屋房间内应安装独立式或联网式烟感报警装置;
2、公共空间、消防通道严禁乱堆放杂物、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出租屋首层划定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小型集中临时停放和充电场所;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日常注意经常检查电气线,防止老化、短路、漏电;
4、生产、经营、储存、加工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确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必须分开设置疏散楼梯;
5、外出期间务必关闭电源、火源、气源、门窗,注意熄灭烟头烟灰,做好防火防盗安全措施;
6、发生火警时,请第一时间逃生自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不要观望等待,请从疏散通道有序撤离;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可拨打12345火灾隐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7、若所有逃生路线都被大火封锁时,请立即返回室内,使用大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喊等方式向屋外发送求救信号,千万不要盲目跳楼。
朋友们,没有一个冬天不曾过去,也没有一个春天不拥有万紫千红。让我们携手同行,保护自己,关爱家人,共筑消防安全堡垒!
越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2023年5月16日
海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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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海珠区全体居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安全无小事,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目前,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增长,非法改装、入室充电、电池短路等乱象引发的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社会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2023年5月14日凌晨2时48分,我区海幢街宝岗西后横街一民宅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经初步调查,火灾事故为电动自行车电池违规带入室内充电起火所致,事故令人痛惜,教训十分深刻。
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坚决杜绝违规充电,是我们每位居民都应自觉履行的义务。一次违规充电,就有可能引发一场火灾。一场火灾,就有可能让一个鲜活的生命逝去、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在此,呼吁广大居民朋友,人人当好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1.不在室内充电、飞线充电。
2.不在走廊、楼梯间、安全出口等消防逃生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3.不改装电动自行车。进行电池电路改装,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进而引发火灾。
4.不购买和使用非标及超标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无合法来源电池。
5.电动自行车需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占用机动车道、不越线停车、不争道抢行、不随意横穿。
当前,我区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对电动自行车的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凡是提供海珠区涉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及证据的,经查证属实将给予200-10000元奖励,举报电话:12345(举报人信息会严格保密)。
海珠的平安稳定需要我们共同守护,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时刻牢记电动自行车的隐患和危害,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携手共建平安幸福海珠!
广州市海珠区消安办广州市海珠区安委办2023年5月18日
花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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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出租屋房东及租客:
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大量流动人口来我区务工经商,群租房屋数量在快速增长,同时也给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一定的压力。为进一步规范出租屋管理,消除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在此,呼吁广大出租屋主严格落实出租屋消防安全治理的相关工作。
2023年05月14日02时48分,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报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西后横街一民房发生火灾,随后立即调派消防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处置。现场明火已扑灭。起火建筑为民房,消防救援力量在清理火场中共搜救出5名人员,经医务人员抢救无效死亡。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但往往很多人在选择租房住所时,更看重价格、位置、装修等因素,其实不然,我们最应当首先考虑的是“安全”,没有防范意识就容易发生“事故”。而房东是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那么关于出租屋的消防安全,我们又该如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呢?特别提示您:
1、按要求足量配备相关消防器材,防盗网处需按规定设置逃生窗,出租屋房间内应安装独立式或联网式烟感报警装置;
2、公共空间、消防通道严禁乱堆放杂物、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出租屋首层划定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小型集中临时停放和充电场所;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日常注意经常检查电气线,防止老化、短路、漏电;
4、生产、经营、储存、加工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确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必须分开设置疏散楼梯;
5、外出期间务必关闭电源、火源、气源、门窗,注意熄灭烟头烟灰,做好防火防盗安全措施;
6、发生火警时,请第一时间逃生自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不要观望等待,请从疏散通道有序撤离;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可拨打12345火灾隐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7、若所有逃生路线都被大火封锁时,请立即返回室内,使用大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喊等方式向屋外发送求救信号,千万不要盲目跳楼。
朋友们,没有一个冬天不曾过去,也没有一个春天不拥有万紫千红。让我们携手同行,保护自己,关爱家人,共筑消防安全堡垒!
花都区消防安全委员会2023年5月15日
增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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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出租屋房东及租客:
为深刻吸取“5.14”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西后横街一民房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远离火灾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此,特别提示各出租房房东及租客,要严格履行消防法律法规,杜绝消防安全隐患,自觉落实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治理的相关工作。
生活中有很多群众在选择租房住所时,更看重价格、位置、装修等因素,其实不然,我们最应当首先考虑的是“安全”,没有防范意识就容易发生“事故”。而房东是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那么关于出租屋的消防安全,我们又该如何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呢?特别提示您:
1.按要求足量配备相关消防器材,防盗网处需按规定设置逃生窗,出租屋房间内应安装独立式或联网式烟感报警装置;
2.公共空间、消防通道严禁乱堆放杂物、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出租屋首层划定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小型集中临时停放和充电场所(完全封闭的防火空间应设置独立烟感及简易喷淋设施);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日常注意经常检查电气线,防止老化、短路、漏电;
4.电器线路、灶具须由专业人员安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维修。电线要穿管保护,不准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灯具、插座、大功率电器等应远离可燃物;
5.生产、经营、储存、加工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确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必须分开设置疏散楼梯;
6.外出期间务必关闭电源、火源、气源、门窗,注意熄灭烟头烟灰,做好防火防盗安全措施;
7.发生火警时,请第一时间逃生自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不要观望等待,请从疏散通道有序撤离,切勿返回救人、取物;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可拨打12345火灾隐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8.若所有逃生路线都被大火封锁时,请立即返回室内,使用大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喊等方式向屋外发送求救信号,千万不要盲目跳楼;
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一律不得入楼入户。严禁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凡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或者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
在此,衷心希望广大出租屋房东及租客能够自觉保护身边消防安全环境,携手同行,保护自己,关爱家人,共筑消防安全堡垒!
增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2023年5月15日
事故令人痛心
案例令人警醒电动车安全使用指南一起来了解↓↓↓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艺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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