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基层执法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近年来,花都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执法人员“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甚至索贿受贿典型案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有效刹住基层执法领域的歪风邪气。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十九大以来我区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花山镇环保办原主任刘家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
2018年至2020年,刘家燎利用职务便利,为辖区内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在放松环保监管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上述人员所送财物共计4.1万元。刘家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狮岭镇应急管理办安监组原组长曾维勇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
2018年至2019年,曾维勇(聘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辖区内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在放松安全生产监管、环保监管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上述人员所送财物共计2.9万元。曾维勇受到留党察看处分,解除劳动合同。
赤坭镇环保中队原副队长邓耀暖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
2017年至2021年,邓耀暖(聘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辖区内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在放松环保监管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上述人员所送财物共计25.3万元。邓耀暖还存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合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炭步镇安监中队原片区组长罗力文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
2017年至2021年,罗力文(聘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业务和为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在放松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上述人员所送财物共计5.2万元。罗力文还存在违规收受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合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抓住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化整治,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花都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时刻牢记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微”在基层,“危”在民心,深入分析研判全区当前基层执法领域出现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甚至索贿受贿等问题,以作风建设为引领,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细化正负面权力清单,完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执法“最后一米”延伸。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依法行政意识,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群众对“蝇贪”有切肤之痛,感受最深、反映最强烈。花都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结合全区实际围绕乡村振兴、营商环境、基层执法、安全生产、征地补偿、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持续“拍蝇”“灭鼠”,严肃查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工作失职失责、态度冷硬粗暴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清除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搬掉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为广州北部增长极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来源:廉洁花都
编辑:洪敏
复核:杨丽萍 谢惠瑜 吴敏娜
校对:贾愚 彭天阳
审核:邓必彦
出品:花都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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