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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的红卫兵撕下薄一波的人皮】

2017-05-20 亚美学堂


作者:何帆(最高法院法官)


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不知有多少人蒙冤负屈,惨遭迫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薄家便是其中之一。


薄一波被诬为“叛徒”


1931年6月,因北方党组织遭到破坏,薄一波等人在北平被捕,被判八年徒刑,关押在北平军人反省院(草岚子监狱)。在狱中,薄一波曾任中共支部书记,坚持斗争。1935年,薄一波、殷鉴等十二名中共党员因拒绝反省,而被北平国民党军法部门内定处以死刑。但因南京国民政府的批复尚未下达,且因负责对监狱政治犯行刑的国民党宪兵第三团根据《何梅协定》南撤,这十二人才幸免于难。


据《党史纵览》何立波《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记述,1936年三月,刘少奇受中共中央的委派到华北,作为中央代表主持北方局工作,并任北方局书记。刘少奇到天津后,深感“左”倾冒险主义错误使这里的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不少党员被捕,干部严重不足。他在给中央的报告中写道:在白区除开保存了党的旗帜外,其他东西是很少保存下来的……眼下,特别随着华北抗日救亡运动的日益高涨,就更迫切需要大批有丰富斗争经验、能够实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新政策的领导干部。


1936年4月的一天,刘少奇与中共北方局组织部部长柯庆施交谈华北形势,柯庆施介绍,北平军人反省院(草岚子监狱)关押着一批党的干部。这批干部主要是三十年代初期因北方党组织两次遭到大破坏而被捕的。他们在狱中进行了坚贞不屈的斗争。到1936年时,还有六十多人被继续关押着。其中有: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这批幸存下来的干部,是党的一笔宝贵财富,如果能将他们营救出来,可以大大加强华北地区的干部力量。而且,日本侵略者近期进攻华北,如果让这批干部落入日寇之手,将很难生还。


柯庆施对刘少奇说:关押在北平草岚子监狱中的一批同志,他们的刑期多数已满,但不履行一个手续,就不能出狱。考虑到抗战缺少干部,柯庆施建议,让狱中的干部履行监狱规定的手续,及早出狱。这样,一方面可以缓解北方局干部奇缺的困难,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日寇占领北平后,避免不必要的牺牲。


刘少奇当然清楚所谓“履行出狱手续”意味着什么。他经过一番沉思后表示:我个人同意。履行敌人规定的出狱手续,这是在特定条件下采取的一个特殊措施,有利于党的事业。但是这件事情关系重大,责任重大,必须请示中共中央。于是,刘少奇立即请示中央。当时的中央负责人张闻天接到刘少奇的报告后十分重视,同在陕北的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商量后,很快批准了这个要求。


1936年6月,刘少奇接到中共中央的批复,立刻把这件事交由柯庆施落实。柯庆施当即派地下党员徐 冰(公开身份是北平中国大学教授)同孔祥祯取得联系。孔祥祯1931年被捕,入草岚子监狱,曾任监狱中的秘密党支部书记,1932年因病保外就医,出狱后以家庭教师身份作掩护,继续从事党的秘密工作。孔祥祯设法给当时监狱党支部负责人之一的殷鉴秘密送去一封信。大致意思是:北方局指示你们可以履行“出狱手续”,争取早日出来。


7月,当时正担任狱中党支部书记的薄一波和支部委员刘澜涛、殷鉴,收到北方局要他们履行出狱手续的密信后,他们担心这是敌人的阴谋圈套,于是同少数骨干商议,决定不予执行,也不在党员中传达讨论。


北方局不见回音。刘少奇通过孔祥祯给狱中党支部写第二封信。信中说:党组织营救你们出狱,这是中央的决定。上次去信后不见你们的行动,现再做如下指示:根据新的政治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考虑到你们是经过长期斗争考验的,党认为,为了争取你们尽快出来为党工作,你们不但可以,而且必须履行敌人出狱手续。这样做是符合党的最大利益的。党认为你们过去坚持不在敌人“反共启事”上按手印,做得完全正确。但是,你们那时的斗争,还是在小圈子、小范围内的斗争,现在要求你们出来在广阔范围内作斗争。……这是特定条件下所作的决定,不是常例。党现在向你们作出保证,在政治上和组织上中央完全负责,政治上不以叛徒论,组织上不歧视,你们要相信中央。如果你们接此信后,仍然拒不执行,就要犯更大更严重的错误。


这时,狱中党支部已经改选,支部书记是赵搏,支委是杨献珍、张友清。他们同骨干分子讨论后,考虑到党的纪律,准备将中央指示付诸讨论,征求狱中全体党员的意见。


为了证实这两封信是否真是中央的指示,支部又通过另外的通讯办法得到了北方局的第三封信。信上再次说明,这些指示是北方局向中央建议,经中央批准的,随信还附有北方局向中央建议的主要内容抄件。


支部确认这是中央的指示后,经全体党员讨论,一致同意服从组织决定。1936年9月,按国民党的规定履行了出狱手续后,薄一波等54位同志分九批出狱。


柯庆施见到出狱的薄一波后,半开玩笑地说:“让你们办出狱手续,是北方局向中央的建议。中央批准后,才通知你们。你们这些‘诸葛亮’,非要三请才肯出来。”


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几十名共产党员出狱后被党组织分配到山西、河北、天津等地从事党的工作,大大加强了北方党的力量。


1943年3月在延安,薄一波向毛泽东谈起此事。毛泽东对薄一波等人在草岚子监狱中的英勇斗争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在延安听取薄一波汇报时指出:你们把监狱变成了学校,通过学习革命理论,武装了自己的头脑,为党保存了一大批革命同志,这就是胜利。并说:“这件事我们知道,中央完全负责。”1945年,中共七大召开。从草岚子监狱出狱的党员中,有七大正式代表l2人,候补代表2人。 薄一波到延安第二天,即向毛泽东汇报了在北平5年半的狱中斗争,毛泽东连连赞赏。刘少奇也再次澄清:“这件事,是中央让他们办的。”之后,书记处书记任弼时又找薄一波谈话说:你们出狱,中央完全知道。


薄一波提出,应把他们1936年出狱的问题向七大作出报告,把过程讲清,作出结论。在七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讨论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任弼时正式说明了这件事。委员会对薄一波等人的出狱问题,作出明确结论,认为适合代表资格,并提交七大代表一致通过。


当时,康生也是这个委员会的成员。他曾当面对薄一波赞扬说:北方局的一大功劳就是营救草岚子监狱的一批干部出狱。


在中共七大会议上,薄一波当选为中央委员。


直到1953年夏,当薄一波在财政会议上受到错误批判后,毛泽东在会议总结中仍然加写了这样的话:“应该指出,薄一波同志过去对敌斗争是勇敢的。”这里指的首先就是草岚子监狱中的斗争。


这说明,薄一波等人在狱中没有变节叛变行为,他们的出狱是党组织的营救。至于当时按国民党的规定履行出狱手续,这是中共中央北方局的建议并经党中央批准的组织行为,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不仅知道此事,而且不止一次地高度评价薄一波等人在狱中的英勇表现和斗争精神,不存在所谓的“叛徒”问题。


“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康生为了整垮刘少奇,把这件事与刘少奇联系起来,作为刘少奇的一个重要罪证。周恩来说:“‘六十一人叛徒集团’问题,中央是清楚的。”红卫兵提出要揪斗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刘澜涛和中共吉林省委代理书记赵林时,周恩来以中央复电的形式答复:“这些人的出狱问题,中央是知道的。 ”


1966年11月24日,周恩来在给西北局关于造反派要批斗刘澜涛的电报中批复道:“23日电悉。请向南开大学红卫兵和西安炮打司令部战斗队同学说明,他们揭发的刘澜涛同志出狱的问题,中央是知道的。如果他们有新的材料,可派代表送来中央查处。”为了慎重起见,周恩来又将批复送毛泽东审批,同时附信说:“当时确为少奇同志代表中央所决定,七大、八大又均审查过,故中央必须承认知道此事。 ”毛泽东也批准了。但陈伯达、江青、关锋、戚本禹、谢富治等人到处煽动学校的红卫兵对六十一人中的幸存者进行揪斗。


1967年元旦,北京红卫兵组成 “抓叛徒战斗队”到广州将薄一波揪回北京 。2月9日,在北京工人体育场召开批斗大会。薄一波声辩不是叛徒,红卫兵冲过去,狠狠地抓住薄一波的头发狂喊:“你是从国民党狗洞里爬出来的!”3月初,薄一波被关进监狱,被强加上“刘邓黑司令部的干将”、“刘少奇叛徒集团的主要分子”、“大叛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三反分子”等罪名,进行没完没了的批斗。


2012年春,薄一波的女儿薄小莹应《环球人物》杂志刘畅主笔之约回忆父亲薄一波文革遭遇时说:


因为爸爸不肯屈服,“武力批判”就成了家常便饭:“7月6日…….我今天受了一次毒打,身上到处是伤,衣服全被撕破。……8月8日……两人反绑手,是训练过的,不只是反绑,而且扭折,后面一人专门踢打,……押我的3人‘一班’,大约15—20多(人),共换了6班,每隔2分钟折腾一次,扭坐飞机式,两臂反扭几次,腿伸直头压到地下,但必须抬起头来立正,抓头发踢打……8月8日补记,昨天回来发晕,手臂不能动未记。”……


爸爸被折磨得曾几次昏厥,但态度始终强硬,不肯低头,专案组的汇报常写道:“截至目前,薄一波仍负隅顽抗,态度极为恶劣,拒不认罪。在批斗和审讯后,常在看过的报纸上写东西,大放厥词,发泄不满。……表现极不老实,气焰嚣张。……无论是提讯还是斗争会,在会上公开反驳、顶撞。……薄一波在黑帮里是最坏的,根本不低头认罪。”


想到爸爸这12年的遭遇,其中8年是单人监禁,形单影只,家人音信全无,面对的只是谩骂、污蔑、侮辱、殴打,他已是近70岁的老人……我觉得爸爸有1000条理由倒下、放弃、绝望、崩溃。然而事实上爸爸的心里却有1万条理由要坚守,即便是独自一人,他也要坚守在那块阵地上!因为那不仅仅关乎他个人,而且关乎到他身后千千万万人的清白,关乎历史的真实!


当时,遭受这样非人折磨的并非薄一波一人。到1967年,已有6000多人受审查或拘禁,廖鲁言、杨之华、徐子荣等人被折磨至死。


根据江青、康生一伙的诬陷,1967年3月16日,以中共中央名义向全党印发的(1967)96号文件,转发了《关于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人自首叛党问题的初步调查》,认定六十一人“本来就企图叛党保命”,而“叛党出狱”又是刘少奇“背着党中央”、“背着毛主席”,“策划和组织的”。 指出:“在反对刘少奇、邓小平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斗争中,揭发了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61人的叛徒集团。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是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这些变节分子……许多人在重新混入党内以后,成为刘、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坚决执行者,成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成为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薄家被整得家破人亡


古语说:“覆巢之下,安得完卵”?何况在整人的株连之风极为厉害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薄一波被红卫兵从广州揪回北京批斗、关押后,他的夫人、二轻工业部党组成员胡明在押解她回北京的火车上被迫害致死。薄一波的家早被洗劫一空,工资取消了,尚未成年参加工作的子女成了“黑五类”、“狗崽子”,无家可归,没有了生活来源,陷于饥寒交迫之中。。


1968年1月,不足19岁的薄熙来“受株连,被关押”近五年之久, 1972年,薄熙来才在北京市二轻局五金机修厂当了工人。直到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薄一波才获得平反,恢复工作,薄熙来和兄弟姐妹才走出阴霾,卸去枷锁。


对家人的遭遇,薄小莹说:1967年1月1日,爸爸从广州被造反派押上火车,开始了长达8年的“监护”、4年的“管制”。经历了136次批斗、206次审讯(即“过堂”)、武力批判、单独监禁、家破人亡(我妈妈胡明于1967 年1月15日被迫害致死,三个兄弟被关押在“可教育好子女学习班”5年之久)。


1967年1月3日,爸爸被押到北京“监护”,7日开始写“交代材料”,10日开始提审,21日写完《关于在北平草岚子监狱斗争始末——兼答1936年9月出狱经过》(已收入《薄一波文选》)。29日在批斗会上得知妈妈被迫害致死,看守记“自1月29日斗争会后,情绪不太正常,常问他给孩子去的信,给他发出去没有,怎么不见回信”。


2月1日到11日,爸爸写在人民日报边缘的“日记”里,总要提到妈妈和我们:“2月5日……我这几天除了想到胡明同志之死以外,就只想到小孩们怎样生活下去的问题。……不得已今天给孩子们写了封信,不知能否发出去?我的主要目的是使他们知道,他们的爸爸还在。……2月7日……总想到她之死和孩子们如何活。……2月9日……我脑子里,只能不断想到你们。”


当时,薄一波“总想到她(妻子胡明)之死和孩子们如何活”。这就是薄家在“文革”中的悲惨遭遇,可谓名副其实的家破人亡!


唐师曾在博客中说,这块人皮是红卫兵从薄一波身上撕下来的。唐师曾摄


薄一波冤案的艰难平反


薄一波在监禁中给自己定了三条:“勤学习、苦锻炼、不自杀。”又觉得“不自杀”太消极,改为了 “不气馁”。 薄小莹说:“爸爸居然挺过来了,天地间果然有正气!粉碎“四人帮”之后的一段时间,爸爸的问题仍得不到解决。”


1977年,薄一波在给子女的信中写道自己“问心无愧”。“‘希望和自知无罪’鼓舞着我,使我能在10年‘监护’和‘管制’下健存下来。”


“一次,我与爸爸谈及这段经历,爸爸的自我评价是:‘关键时刻我挺住了!’我想,经历过‘文革’那场劫难的人都应该能掂量出这句话的分量。”


古往今来,任何冤假错案的纠正平反都是艰难、曲折的。平冤难,难于上青天,这是规律。作为仅次于刘少奇冤案的共和国第二大冤案,“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有29人在这一冤案中死于非命,8.4万余人受到株连的迫害。其纠正平反也是一波三折,经历了一个艰难和曲折的过程。


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了,但是“左”的阴霾依然存在,“两个凡是”一度盛行。大批冤假错案仍被压着、捂着,得不到平反昭雪。


1978年11月12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陈云挺身而出,在华北组的发言中列举了六个比较重大的、亟待解决的历史问题,其中第一个就是“薄一波等同志六十一人所谓叛徒集团一案,他们签字是党组织和党中央决定的,不是叛徒。”一石激起千重浪,陈云的发言引起了会议代表的强烈反响。但仍有些手握重权的人打出“两个凡是”的招牌,坚持“六十一人”的问题是经过毛主席和党中央批准才定案的,不能随便翻过来。还有彭德怀、陶铸等人的问题,也不能随意翻过来。


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的胡耀邦认为应该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他以非凡的胆识和气魄,冲破重重的束缚和阻挠,力主纠正平反冤假错案,并得到老一辈革命家的大力支持。1978年6月25日,邓小平在一份关于“六十一人案”的申诉书上批示:“这个问题总得处理好才行。这也是实事求是的问题。”7月4日,华国锋也批示:“六十一人的问题要解决,由中组部进行复查,向中央写个报告。 ”


1978年夏,中组部决定由干审局副局长贾素萍和倪书林、周曦和、张汉夫四人对“六十一人案”进行调查研究,胡耀邦特意交代他们要先去看望薄一波。当贾素萍四人见到薄一波亲热地问候:“薄一波同志!您好。”时,薄一波十二年来的第一次被人称为“同志”,非常激动。一口气谈了七个多小时。


贾素萍等人根据大量的事实材料,彻底否定了康生、江青一伙对薄一波等人的诬陷。11月20日,中央组织部向党中央写出了详细的《关于“六十一人案”的调查报告》。


中央工作会议批准了中组部《关于“六十一人案”的调查报告》。1978年12月16日,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前一天,这个调查报告以中发〔1978〕75号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发到全党。这个长达12年之久的重大冤假错案,终于得到平反昭雪。薄一波等有幸活过来的同志终于推倒了康生、江青一伙强加于人的莫须有罪名,重新走上了工作岗位,为党和人民贡献力量。中共中央在北京为被迫害致死的廖鲁言、胡锡奎、徐子荣、刘锡五、王其梅等同志举行了隆重的平反昭雪追悼大会,告慰忠魂。


在“文化大革命”中,像这样家破人亡的悲剧并非薄氏一家,而是比比皆是。叶剑英元帅曾经沉痛地说过:“文化大革命死了两千万人,整了一亿人,浪费了八千亿人民币。”(转引自《往事——1966写真》,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十年间国民收入损失约五千亿元”。(转引自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 所以,“文化大革命”的大折腾制造大批冤假错案,并不是哪一家一户的悲剧,而是整个中华民族的灾难。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十年动乱,殷鉴不远,我们必须牢记这惨痛的教训,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防止历史的悲剧重演!




反革命梦奸罪


在外地出差,和一群刑事法官下去调研。山路漫漫,大家开始说笑话解闷。既然都是法官,主题当然与案子有关。


一位老法官说,1975年刚到法院工作时,国家根本没有《刑法》,一本1950年代起草的《刑法草案》,就是办案参考。没有经过任何法律训练的人,照样可以做法官、办大案。


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定罪量刑的随意性很大,尤其体现在罪名认定上。为了争取政治正确,任何罪名之前都得冠以“反革命”三字,如杀人就是反革命杀人罪,强奸就是反革命强奸罪……


有一次,某个村子出了起奸尸案,搁在现在,当然得定侮辱尸体罪,那时这就属于疑难案件了。法官们讨论了半天,始终没有结论,最后还是承办人突发奇想,拟定了罪名:反革命……不讲卫生罪!


一车人皆笑。另一位法官忍不住了,也讲了个罪名故事:


说个真实案例,是我们90年代搞案件复查时发现的。也发生在没有《刑法》的年代。有位年轻工人,晚上做梦梦到和车间一名漂亮女工发生了关系,早上醒来很兴奋,到处向厂里人吹嘘,连细节都说得一清二楚。消息很快传到女工那里,那姑娘是个烈性子,羞愤难当,居然上吊自杀了。


出了人命,事情就闹大了。年轻工人很快被保卫科抓了起来。案子到了法院,怎么定罪又成了问题,有人说该定反革命流氓罪,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那年轻工人只是做梦,并没有真正耍流氓,就算说他耍流氓,也是口头耍流氓。最后,还是法院院长拍了板:反革命梦奸罪,10年!


一位女法官嫌我们讲得恶俗,便说了个带点浪漫色彩的:“有个村子,当年许多知青在此下放。有段时间,女知青们纷纷投诉,说总有人偷看她们洗澡。村里很重视此事,安排民兵和男知青轮流值班,终于破案,原来是村里一个二流子所为。案子到了法院,定罪又成了问题。其间,也有人提议定反革命流氓罪,可人家只是偷窥,没有动手啊。最后,还是一位军代表有见地,想了一个又贴合实际,又浪漫的罪名:反革命偷看青春罪。”


我们聊得热烈,笑得大声,一位老同志一直闭目养神。见我们再无可讲,他终于开口了:“你们都说完了吧,我给你们说个猛的,也是真实案例,发生地点是昆明,80年代平反错案时,我亲手纠正的。两个年轻工人,其中一个家里有点小钱,买了块上海牌手表。你们要知道,那时候有块上海手表,可是很不得的事情,跟你们女同志现在有个LV包包差不多。买表的那哥们儿,姑且称甲吧,有一天无聊,跟朋友乙打赌,说,你如果把路边那坨屎吃了,我就把手上的上海表扒给你!乙一听,靠,还有这么好的事,二话没说,就把路边那坨屎吃了……”


我们都被雷住了,认真听老法官讲。乙吃完,漱了口,嘿嘿,这个是我想象的,他总不能含着屎说话吧,就对甲说,把表给我吧!这个时候,甲反悔了,他肯定没想到乙会真得会把屎吃了,只好赖账不给。乙火了,要打甲。甲只好说,那我也吃一坨屎,就当还你吧,于是忍着恶心,也吃了路边另外一坨屎。


或许是情节太过离奇,车内安静极了。老法官点了根烟,继续说:“倒霉的是,乙吃的是新拉出来的屎,所以没事。而甲吃的是陈年旧屎,有毒,当时就不行了,送到医院时,人已经死了。出了人命,单位当然不会放过乙,把他扭送到了公安机关。至于怎么定罪嘛……”老法官坏笑着看了看我们。


“反革命杀人罪?”


“反革命贪婪罪?”


老法官答:“反革命赌博吃屎致人死亡罪,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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