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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分的7个中央纪委委员】

2017-10-11 亚美学堂

【亚美导读】10月9日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八次全会公报披露,刘生杰被撤销中央纪委委员职务。这是自被选出后,十八届中央纪委首次撤销中央纪委委员的职务。包括刘生杰在内,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已经有7名被处分,分别是申维辰、梁滨、王仲田、李建波、曲淑辉、李刚、刘生杰。


7个中央纪委委员受到的处分并不相同,具体见下表↓↓↓

△被处分的中央纪委委员

简单总结一下,处分可以分为几种:撤销中央纪委委员职务、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一年或二年)、开除党籍。后四种都能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找到,处分严重程度由左到右依次递增,开除党籍是最严重的处分。


“撤销中央纪委委员职务”仅针对刘生杰。这些受处分的中央纪委委员中,刘生杰的身份比较特殊,他是个军人,此前的公开职务是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副部长。其他6人都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其中申维辰、李刚是正部级官员。


7人中有5人被确认“严重违纪”,1人被确认“违纪”。纪委全会公报中有这么一句:“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xx严重违纪(或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


存在“违纪问题”但并不严重的是李建波,被“责令辞去中央纪委委员职务”,党纪处分是“严重警告”,是几人中最轻的。


没有被提及“违纪问题”的是刘生杰,会议只是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刘生杰同志中央纪委委员职务的报告。


说完这些细节,再说说“严重违纪”的5人,目前仅申维辰、梁滨、曲淑辉的违纪细节有所披露:


  • 申维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与他人通奸

  • 梁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与他人通奸

  • 曲淑辉同志担任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民政部党组成员期间,未按照党中央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驻在部门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严重失职失责;未按照党中央要求聚焦主责主业,长期干预和插手驻在部门下属单位相关工程项目,并从中谋取私利

这7人的下场又如何呢?


申维辰、梁滨被判刑。2016年7月,受贿10年、总额超557万的梁滨被判有期徒刑8年。3个月后,受贿长达20余年、总额超9541万元的申维辰,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曲淑辉被降级,由副部级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降级后,1955年3月出生的她就该退休了。


李刚、王仲田被免职,前面说了王仲田已近退休年龄,李刚生于1955年,距离正部级的退休年龄尚早。


不再担任驻部纪检组长的李建波,以交通部党组成员的身份继续公开露面。


至于刘生杰,被撤中央纪委委员职务后,这位中将的具体情况仍有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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