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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答】未成年人文身谁担责?

丽姐 丽姐说法
2024-08-23


刘玲:欢迎关注法眼看天下普法专栏丽姐说法,了解主讲嘉宾徐文丽律师的情况,您除了向本台微信平台sijiache1067回复“律师”两个字之外,还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丽姐说法”,提醒大家在微信之后留言,还有机会获得徐文丽律师的回复。下面有请徐文丽律师。

丽姐:大家好,有听众朋友咨询,他13岁的儿子偷着去做了文身该怎么办?现在孩子也后悔了想要洗掉文身,但是清洗恢复期比较长,除了身体的剧烈疼痛之外,父母还将为此付出高额的清洗费用。家长很愤怒。问能不能追究文身师的责任。

刘玲:从法律角度说,13岁的孩子自己去文身,家长应该也有责任吧?

丽姐:是的。这个孩子文身时年仅13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其智力状况和认知能力而言,无法判断在身体上大面积的文身这一行为会对自己的身体及今后升学、就业等人格权益带来一系列影响。

他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未尽到教育、管控和家庭保护的法定监护责任,应承担主要责任。

尽管目前法律没有赋予文身经营者对文身者的年龄和行为能力审查注意义务,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立法规则和精神,全社会应当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和社会环境。因此文身师作为经营主体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认真辨认文身者的年龄和实际行为能力,不能仅依照文身者自己的要求,就为其进行大面积文身而后收取费用,对此应承担次要责任。

这样的案例网上也报道过多起,与成年人不同,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可能会因为一时冲动做出不理智的行为。解决未成年人文身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加强对文身行业的监管

刘玲: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丽姐说法”,丽是美丽的丽。微信后留言,可以获得徐文丽律师的回复。我们下次节目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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