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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妇女节,你放假了吗?
1.妇女节是否属于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即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计11天。
妇女节与儿童节、青年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等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给女职工放假半天。如果该节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2.妇女节放上午还是下午?
对于半天的放假时间,没有硬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女职工放假休息时间。
3.妇女节正常工作,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妇女节放假半天本质上更属于倡导性规定,放假是意外惊喜,不放假也不属于违法行为。
徐文丽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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