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关于 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公告
稀土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关于
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包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稀土高新区2017年工作会精神,不断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包头市纪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稀土高新区决定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特公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从2017年3月起至12月结束。
二、重点对象:重点整治村(社区)、镇(街道)及基层站所,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管、交通、水务、农牧林、扶贫、卫计、税务、工商、质监、食药监、公安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执法单位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三、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涉牧、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二)扶贫开发、救灾救助、低保社保领域弄虚作假、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
(三)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克扣、拖欠群众财物等问题;
(四)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指挥建设机构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津补贴等问题;
(五)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不负责任、拖拉推诿等问题;
(六)在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存在的无中生有骗取、欺上瞒下冒领、内外勾结贪占、巧立名目索取和借用民俗敛财等问题。
四、问责追责: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组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集中整治预期目标。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工)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辖区、系统内“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频发,引发重大群体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从严从重问责追责。
五、举报受理方式:可以通过拨打电话、邮寄信件和网络举报的方式反映问题。
稀土高新区集中整治工作办公室举报电话:0472-5255120;
邮寄地址:滨河新区滨河大厦纪工委监察局208室;
电子邮箱:gxqjgwjcj@163.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特此公告
稀土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
2017年3月17日
文:区纪工委监察局 (转载请注明来源)
投稿:xtgxqwxb@163.com(题目标明投稿or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