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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信息量超大!包头这些事可 “零跑路”网上办理啦!详细名单、办事流程猛戳↓↓

2017-08-23 稀土高新区

你的事可以 “零跑路”啦

市本级387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开通网上办理




首批153个公共服务事项

实现“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路”

你的事能否“零跑路”具体事项可在网上查询啦


“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路”


去年以来,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以及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意见的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在23个部门50项公共服务事项开通网上办理渠道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将市本级387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开通网上办理渠道,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初步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一年多来,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大大减少申请人“跑路”,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提高了办事效率。

为了让企业和群众更多感受到“放管服”改革成效,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市政务服务中心决定在开通网上办理渠道、实施网上审批的基础上,首批153个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路”服务模式


“最多跑一次”流程


申请人通过“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或“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事先了解办理事项所需条件、材料并一次性带齐——申请人到市政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登记(D区)统一登记,携带窗口出具的“受理回执单”,在窗口人员指引下到审批部门申报办理——审批部门办结后,通过网络或快递方式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也可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传申请材料,审批部门完成网上预审后,短信通知申请人携带纸质材料到市政务大厅比对并现场送达办理结果。)


“零跑路”流程


申请人通过“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或“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扫描上传申请材料。审批部门完成网上预审后,通过网络或快递方式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各部门如需比对或存档纸质申请材料,可由快递公司负责取回。(对于查验类事项,审批部门完成形式审查后,可先行打印证照并携带证照上门现场核验,符合要求的现场送达办理结果。)


其他


“最多跑一次”、“零跑路”事项涉及的快递费暂由申请人承担(政府免费包邮事项除外)。申请人在申办上述事项时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可及时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


文 | 记者 赵永峰 



首批“最多跑一次”、“零跑路”事项目录
1


“最多跑一次”事项(124项)


发改委(1项)

按权限审核上报或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经信委(1项)

按权限审核上报或审批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公安局(16项)

1、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审批

2、市外人员迁入落户

3、“农转农”“非转农”落户(迁入农村牧区落户)

4、婴儿出生落户

5、城市道路车辆超限特许通行

6、居民户口登记事项变更、更正

7、二代身份证

8、临时身份证

9、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10、警灯警报使用

11、特许禁行时间路段通行

12、普通护照

13、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1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15、台湾居民往来大陆签注、居留签注申请

16、出入境通行证


民政局(1项)

按权限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


国土资源局(16项)

1、按权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

2、按权限国有土地使用招拍挂出让审批

3、按权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批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5、土地整理项目初验

6、土地整理项目申报

7、土地整治项目验收

8、土地整治项目评审

9、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预审查

10、单独选址/批次建设用地报批

11、建设用地规划审查

12、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审核

13、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鉴证

14、市发证采矿权交易鉴证

15、地价评估

16、地籍调查


城建委(9项)

1、按权限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按权限挖掘城市道路的施工许可

3、按权限三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建筑施工  企业资质许可

4、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注册登记

5、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审查备案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7、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受理备案

8、建设工程报建

9、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规划局(5项)

1、按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2、按权限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审批

3、按权限建设用地规划审批

4、按权限临时用地规划审批

5、按权限临时建设工程规划审批


环保局(3项)

1、按权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2、按权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审批

3、按权限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核发


交通运输局(18项)

1、营业性旅客运输审批

2、营业性货物运输审批

3、道路运输站(场)经营审批

4、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5、从事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单位

6、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审批

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8、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9、营运证的配发

10、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

11、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1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1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14、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15、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16、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17、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18、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


水务局(5项)

1、按权限取水权审批

2、按权限变更取水权审批

3、建设项目(不含房地产)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4、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5、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含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农牧业局(4项)

1、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审批

2、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审批

3、种畜生产经营审批

4、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卫计委(6项)

1、按权限医疗机构(含医学检验所)设置及执业登记

2、按权限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审批

3、按权限放射诊疗审批

4、按权限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5、按权限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6、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卫生许可


住房保障局(1项)

按权限商品房预售审批


安监局(7项)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2、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3、非煤矿山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5、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7、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食药监局(11项)

1、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2、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

3、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4、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

5、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审批

6、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资格审批

7、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部分注册许可

8、盟市范围内医疗机构蒙药制剂调剂使用许可

9、按药品类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专项许可

10、食品生产许可

11、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工商局(1项)

按权限企业核准登记


人防办(1项)

按权限新建民用建筑地下防空工程审批


质监局(2项)

1、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

2、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


教育局(2项)

1、举办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审批

2、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分立、合并批准


人社局(4项)

1、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许可

2、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3、冠以“内蒙古”的职业中介机构设立许可

4、冠以“内蒙古”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国税局(6项)

1、普通发票增量

2、发票领购

3、“三证合一”信息补录

4、税务登记变更

5、发票代开

6、备案类业务


地税局(4项)

1、发票代开

2、发票发售

3、印花税票发售

4、税收优惠


2


“零跑路”事项(29项)


发改委(1项)

按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经信委(1项)

按权限核准、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民政局(2项)

1、按权限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

2、按权限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农牧业局(1项)

按权限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核发


林业局(1项)

森林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卫计委(3项)

1、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及变更

2、执业护士的执业资格注册及变更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


食药监局(2项)

1、批发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

2、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事项变更许可


质监局(1项)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教育局(2项)

1、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变更核准

2、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批准


国税局(6项)

1、纳税申报

2、定额发票领购

3、建筑业项目登记

4、省内《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核销

5、省内《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报销

6、省内《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核销


地税局(5项)

1、认定管理

2、证明管理

3、纳税申报

4、税款征收

5、税务登记


工商局(1项)

企业名称核准


城建委(3项)

1、收缴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

2、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

3、图审费收缴


网上申报操作规程
1

网站申报


(一)申请人登录“包头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btsp.gov.cn)”,进入左上角“网上申报登录”,注册用户名,输入密码、验证码,审核通过后便可在“我要办事”栏中选择所办事项,并按规定流程进行申报。具体流程:登录—选择申请事项—填写基本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确认并提交—申报完成。

(二)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可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办件状态查询,同时网上审批系统将通过短信平台及时告知申请人受理和审批的状态。


2

微信公众号申报


(一)申办人搜索“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号或扫描市政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示的二维码并关注,按提示完成注册后便可在“我要办事”中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我要办事”。具体操作规程:选择部门——选择办理事项并查阅服务指南——选择“在线申报”——完善个人信息并确认是否需要快递送达——选择“提交信息”——通过“选择文件”或“拍照上传”来完成相关申请材料的上传——选择“申报”且平台提示申报成功。

(二)完成申报后,申办人可通过“我要办事“中的“我的办件”或“办事指南“中的“进度查询”,来实时查询办件进度,并关注短信通知。如有疑问,可在微信平台“办事指南”中获取办事部门电话,并及时咨询沟通。




来源:包头日报

投稿:xtgxqtg@163.com(题目标明投稿or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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