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公告国知局logo之后
一大早,国知局标志被抢注的事情刷了个屏。
请看大屏幕:
第1507期商标公告的17451054号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志:
有木有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那么问题来了:
该使用什么方法阻止这个商标的核准注册呢?
异议!没错,就是商标异议!
用在先权利还是不良影响呢还是国家机关标志呢?
我们来捋一捋:
异议期:
2016.6.13-2016.9.13
异议人:
1、国家知识产权局;
2、任何人(含国家知识产权局);
提起异议的法律依据:
1、国家知识产权局异议的法律依据:
商标法32条,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
2、任何人(含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法律依据:
商标法10条10.1、10.8等
异议结果的预测:
关于商标法第32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1、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然而国知局没有把自己标志做为商标使用,所以还是只看前半句吧;
2、现有的在先权利:
这个可以有!
商标法第10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关于第10条第1项:
1、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不是中央国家机关?
这个可以有;
2、前述涉案图形是不是中央国家机关的标志?
这个可以有;
3、是否与中央国家机关的标志相同?
这个真没有!
请仔细比对两图:
17451054号商标左边七颗星;
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志左边五颗星;
这个是近似,不是相同,不是相同,不是相同!
关于第10条第8项:
有没有其他不良影响呢?
必须有啊!
怎么会没有不良影响呢?
那是什么不良影响呢?
不用担心,这么大个筐,总有一款适合往里装!
国知局or任何人:
后面就看你们的了,不用谢!
最后,想起某网红的口头禅:
海燕呐,你可长点心呐!
来源:知产库杨芷赐稿 知产库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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