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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久见||过了30,我居然真的迷上了粉色

蓝小姐 蓝小姐和黄小姐 2019-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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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黄小姐相识时22岁,大学毕业,与现在一样,常年一身黑,那时候是为了显冷淡,现在是为了显瘦。



有一次逛街,我们之间曾经有过一段对话——


我:你放下那件粉色的上衣好伐!显胖又装嫩,当然是黑色好,同样价格里面,黑色的看起来质感最好。


黄小姐(并不放下,马上拎去买单):你还年轻,等你过了30岁,你就会知道粉色的好,显肤色啊,看起来精神,而且轻松,别人看着你不累,你自己看着也很愉快……



她后来还为此写了一篇专栏,表达她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



记得刚满30的时候,收拾衣橱,吃了一大惊。


为什么?因为发现自己的衣橱竟然也五彩缤纷闪闪发光了。


想当年我是多么憎恶那些妖娆多姿的颜色,牢牢记住香奈尔的一句话:黑白是永恒的美感。


可是30岁的我,竟然连娇羞的粉红也纳入橱中,作为一个壮硕的女性,我不是向来只有黑色吗?那些粉红粉绿粉蓝粉白的衣服是怎么来的?捧在手里嫩得叫人脸红。


而且更可耻的是,我竟然有数十件缀着闪光片的衣服,他们深藏于衣服里面,发着战无不胜的光芒。


年过三十,品味全变了。


原因在哪里?


当然,粉嫩的衣服可以显出肤色好,闪光的衣服可以提亮你的观看度,但这绝对不是最有力的理由。


饭局上碰到大几岁的优雅的文学偶像,问她为什么有一段时间特别强烈地想生小孩,她告诉我说这是一种生理需求,人到了这个年纪就有这种需求,由大脑下丘体分泌,理智无法左右。


同理可证,对粉嫩的、闪光的、女人味的衣物的追求,也可能是一种生理需求。


是的,恭喜你,你得了后青春期恐惧症。


于是,松了口气,原来是生理现象,老娘有什么办法,这一念之间,便放过了自己,解决了羞辱感,思想获得质的升华,推已及人,慈悲心顿起,因为懂得了。


当迎面走来一位穿着粉嫩低胸衣斑纹紧身裤的女士,她脸上有斑,皱纹不少,可你不像从前一样投以鄙视的目光,你会深深理解她的恐惧,欣赏她的勇气。


陀思妥耶夫斯基说,“如果能把生命追回来——那将是无穷尽的永恒,那时我会把一分钟都变成一辈子,一丁点儿也不浪费,每一分钟都精打细算,绝不让光阴虚度!”


谁不是这样呢?拥有的时候,未必珍惜,等明白快没有的时候,开始拼老命地挽回,每一分钟都精打细算,每一次出街都不肯浪费。这种症状,有的女士持续时间比较长,有的比较短。


有的女士比较执着,比如香港富婆龚如心女士,五十岁扎辫子当小可爱,这种勇气不是人人有;而有的女士则比较收敛,比如我,克己的程度,也不过是把粉嫩的闪光的绣着牡丹高领无袖衫偷偷穿一次抱在怀里想象一番而已。


年纪大了,除了腹部收获更多脂肪之外,还收获了什么?


他们说会收获智慧吧!如果宽容也算是智慧的一种的话!基本同意这句话。


以此与年过三十的同志们共勉。




当时看过这篇心下还是不以为然的,心说我这一辈子只爱黑色,怎么可能会有喜欢上粉色的“后青春期恐惧症”?


结果啊,上周跟黄小姐逛街时,我竟然,买了两个粉色的包……


虽然还没有对于粉色衣服产生什么荷尔蒙,但我分析了在买粉包的那一刻的喜悦,感受到了生活即将给我一顿大耳刮子:说好的一辈子只爱黑色呢?!你这个忘恩负义的花心怪!



这次买的两个粉色的包都来自于Longchamp的wallet on chain,一个烟裸粉(他们官方叫做“胭脂粉”)一个玫瑰粉(官方叫做“艳粉色”,妈呀感觉我的叫法比较贴切),我当时在朋友圈看到他们的静物海报时就觉得右上角这个颜色超级美,一定要看下实物:



结果现场看到实物更喜欢了,马上就要拿下,黄小姐在旁冷笑:这可是粉色!


哇,登时觉得很奇妙,生活果然是活久见,任何人也不会例外,毕竟我也到了年过三十的年龄!


不过除了颜色吸引我之外,这个包当然还有别的优点:


首先是好看又实用。


这个包是Longchamp致礼传奇系列的链条钱包,造型和线条都非常简单,但是五金质感好,线条足够流畅,所以大家一看就知道搭配程度非常高,而且完全不会过时。


还可以一包三背,用作手包或者钱包没问题,斜跨包只需要装上链条,而变成单肩包或者是嫌链条偏长的娇小姑娘,可以用链条绕包背一圈:


▲这个包不属于惊艳款,但是拿上手就能感觉到它的好处,大小非常合适,而且造型是方中带圆的,介于信封包和邮差包之间的设计,可盐可甜。


它虽然是个钱包,但是搭配了黑色金属(质感特别好)可拆卸链条,所以作为一个迷你背包也是很称职,因为有一定的厚度,可以说是非常能装了,可以轻松装进plus的手机、唇膏、补妆粉饼、家里钥匙以及车钥匙等六样随身小物。


▲日光下的色差是有点的,实物更加接近下面那个gif。


分层也非常多和清晰,虽然你们也是可以装入卡包,但是完全没有必要,它有很多空间装钱装卡。



另外是背起来舒适感好。


我也有一些woc,但其实日常不咋背,一是容量没有那么好;二是,我不懂啊,作为一个woc你为什么也要这么重?!


Longchamp的这款wallet on chain除了极其能装,还有一点我爱得要死,就是它轻巧!不夸张地说,我真是觉得它是我所有皮包里面最轻巧的。


▲从侧面是可以看出来这种牛皮是很软很薄的,能大大压缩包包的重量。


大概是Longchamp在包包制作上真的很人性化,考虑到使用的频率,用了致礼传奇系列的十字纹大牛皮,这种牛皮耐糙度极高,又好打理,所以我很推荐大家出去旅行时,背这款wallet on chain。


▲致礼传奇系列的十字纹大牛皮,这种牛皮耐糙度极高,又好打理。


不用考虑刮蹭,肩部又没有负担,好看好装,这就是完美的包包舒适感啊!


▲细节部分都是手工完成的,这点来说非常精致了,毕竟只有人才知道细节什么样的处理才是最贴合人的使用的。


最后我要特别说明一下吸引我的颜色。


这个包其实还有黑色、酒红和灰色,我在现场看过实物,都挺不错的,但是这两个粉色我更加喜欢。



烟灰粉其实我思考了一下,不仅包包,我还能够接受上衣的,如果我瘦下来,选个下装来搭配白上衣也是很好看的,这个颜色天然的高级,其实很多看起来高冷的人都喜欢:


▲很多人误会王菲只穿黑白灰,但其实王菲喜欢各种颜色啊,但是她的重点在于,再难穿的颜色她也只穿纯色。这件烟灰粉她穿起来就很好看,而且不存在会有扮嫩嫌疑,如果以后我控制不住自己爱粉色,发展到要买粉色衣服了,请大家拉住我,只允许我买烟灰粉!


▲钟小姐一向很少穿粉色,但不穿则已,一穿就连花朵一起穿出来了,但是好在是烟灰粉做底,花朵还显得比较复古。


这只包的颜色里有灰度,搭配度是很高的,保险的话最适合的是白色和灰色,但其实搭配各种低饱和度的绿、蓝也好看,不过我没想到春夏也选了同款,搭配的是红色,看起来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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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玫瑰粉我为什么要买,就是因为这个颜色搭黑色太好看了啊!我现在在衣着上还是95%以上的时间都是黑色啊,所以当天在现场试的时候,这个包包效果太好。


然后就是它的调色很特殊,真的很像真实的珊瑚玫瑰那个品种,刚刚写完女作家们的玫瑰的我,也是深深的被自己催眠,可能我很想当一个女作家吧……


▲实物是艳而不俗的那种,又有点像晚霞里的某种颜色,总之搭黑色非常非常好看,如果有了很多正红色的包了,可以买这个粉。


当然“过了30岁就喜欢粉色”这并不是一个绝对的事情,年龄跟喜好没有直接对等的公式,但是有一点我觉得是很妙的,就是我到了这个年纪,也终于学懂了这个年纪该懂的道理:


在恋物这件事上,你要接受自己的变化,这跟品味没有关系,大约只是能够面对自己,不以外界的评价为转移。


我想到10年前黄小姐拿了粉色衫去柜台买单的背影,BGM应该是:我和我骄傲倔强……


我也跟喜欢粉色的自己碰面了,也很好,我没有逃避她,欣欣然买单去——你们要知道,这两个粉色都很好看啊!


当然不喜欢粉色,也可以选择黑、灰和酒红,这三个颜色基本上是百搭无疑的,可以点击下面小程序了解更多这款Longchamp致礼传奇系列的wallet on chain。



有人喜欢粉,有人喜欢黑,这个世界才完整啊,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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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扯白||真正的港岛名媛是怎样生活的?


本文文字原创,配图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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