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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人民法庭(17)| 石花法庭:深入开展诉源治理,争做矛盾化解“排头兵”

湖北高院
2024-09-08


襄阳市谷城法院石花法庭辖3个乡镇、1个林场,辖区常住人口20余万人。该法庭利用地处乡镇、贴近群众、贴近民生的优势,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诉源治理、诉前调解,高效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争做矛盾化解的“排头兵”。


巡回审判·现场普法


为方便群众诉讼,打通矛盾化解和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石花法庭坚持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设在老百姓家门口,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化解邻里纠纷,诠释法律条文,传递乡风文明,促进乡邻和谐。


在一次“送法下乡”活动中,石花法庭“现场普法”,成功解决一起涉农信访纠纷。涉访当事人杨某多次信访,反应村里不合理分配土地承包经营权,认为村里老人去世后其土地应当由集体回收后重新发包,而不应由其在城市生活的子女继承其经营权。石花法庭了解这一纠纷情况后,组织杨某、村委会和知情村民坐在一起,现场普法,讲解《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继承等有关规定,让杨某及旁听村民弄清了村委会处理意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杨某至此息诉罢访。


密切联系·主动作为


石花法庭坚持“把非讼机制挺在前面”,密切与辖区调解组织联系,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基层调解,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今年5月,石花法庭会同辖区调解组织,高效解决一起长达六年的债务纠纷。2015年2月至5月,乙方向甲方分五次借款80余万元,6年来乙方只偿还部分款项,尚有60余万欠款未偿还。甲方为讨要欠款,多次采取封堵乙方公司大门、阻止生产等手段,阻碍乙方公司正常经营。石花法庭联合调解组织,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向他们释法明理,提出切实可行的分期付款调解方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认可,一场长达六年的债务纠纷到此化解。


连夜解纷·多元引导


石花法庭坚持能调则调、调解优先的工作方针,做到“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发现、诉前调处、诉源化解。


石花法庭辖区紫金镇某村委会年初开展村容村貌大整治,因施工人员过失致路边一棵大树突然倒下,砸中一名过路人,致其当场死亡。受害人亲属几十人围堵施工现场,要求村委会给个说法。当晚十点多,石花法庭接到镇政府电话,立即赶赴现场。路上,详细了解事发经过、受害人亲属诉求等信息,为接下来的调解做足准备。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受害人亲属、村委会开展调解工作。法庭干警依法核算赔偿金额,用当地方言土语讲解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受害人亲属疑问,经4个多小时调解,促使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支付了赔偿金,使这一突发事件得到化解。



作者:李杰

编辑:佘文慧

核稿:蔡继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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